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因京華城容積率案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自8月底迄今戒護就醫3次,10月1日更住院治療,沈的律師越方如9月13日到台北地院遞狀,聲請具保停押遭駁回後提出抗告,高院昨天才駁回抗告;北院今(29)日裁定,10月30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北院裁定理由指出,參酌檢察官提出之偵查卷宗後,依被告沈慶京供述以及卷存相關證人證述、共犯供述、書證等資料等,堪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
被告與同案被告間前有串供之事實,且有政治獻金之真正捐款目的待調查,為確保被告、同案被告就此待查部分不會相互串供或與證人串證,而有繼續羈押之必要,尚屬有據。
裁定理由指出,經斟酌比例原則,認本件被告之羈押原因尚未消滅,且不能以具保或其他方式以替代羈押,而有延長羈押之必要;又本件既尚有相關證人未到案及證據資料待分析調查,以現階段偵查所得證據顯示原羈押裁定所附加之禁止接見通信處分,仍然有其必要,故檢察官聲請對被告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核屬有據,應予准許。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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