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林姓前總務長涉嫌從105年起,涉嫌在該校合併前後經辦多起採購案,與其經營科技公司的胞弟、該校總務處事務組李姓組長等人以洩露底標、設定規格標等方式圖利自己與其弟的科技公司,還假借產學合作名義,把研究生當廉價勞工為他們寫採購案程式,不法獲利1247萬元;高雄地檢署今(22)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及違反採購法,起訴林男兄弟、李姓組長等8名涉案人及5間涉案公司。
檢方起訴指出,林姓前總務長本是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教授兼系主任,高應大與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合併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後,林某仍為系主任並兼總務長。
林某自105年3月起,就利用高應大資源開發車牌辨識系統,假借產學合作,轉介研究生多人到其胞弟經營的展源浩公司協助開發車牌辨識系統,或在其個人研究室為其胞弟私設辦公桌、電腦等設備,容任胞弟遠端連線高應大電腦進行車牌辨識系統作業使展源浩公司得以無償使用應屬於高應大所有之車牌辨識系統智慧財產權,且應用該公司承作採購案,致生損害於高應大。
此外,林某並與事務組李姓組長利用職務之便,擬定採購規格書,設定規格標、洩露底標、借牌圍標等方式,排除外來廠商競標,使高科大的車輛管制系統一直由林家兄弟所開的展源浩公司施作,工程品質低落,損害師生權益。
全案經承辦檢察官持續詳加調查,合併前的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含研究計畫採購共計6件,總決標金額為 339 萬餘元的採購案遭涉弊;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則含研究計畫採購共有14件總決標金額為1820萬餘元的採購案遭涉弊。
檢察官並認為,林某身為教授,竟貪圖私利,除假借產學研究指導學生為名,轉介學生至展源浩公司實習,實則將研究生當作廉價勞工,奴役使喚研究生撰寫展源浩公司承攬採購案所需的程式。
林某再將採購案、高應大、高科大之研究經費視為禁臠,其中與李姓組長聯手設下重重不公平競爭之限制,而排除外來廠商競標,導致高科大之車輛管制系統因長期實質上由展源浩公司施作,缺乏競爭而品質低落,幾乎每日發生故障,嚴重影響該校師生、不特定洽公民眾進出校園之權利。
林某甚至曾向其胞弟炫耀,對於其自102年起開假發票賺錢一事洋洋得意,且於東窗事發後飾詞狡辯,態度惡劣,兼衡被告所涉採購案範圍甚廣,時間之長,金額龐大等一切情狀,建請法院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以資懲儆。林某胞弟則被求處徒刑16年;李姓組長求處徒刑17年。
照片來源:高雄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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