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高雄市18日清晨6時10分發生一起死亡車禍,檢警深入調查後,發現肇事司機53歲的許姓男子與死者43歲的張姓女子前為情侶關係,疑因雙方口角,許男在楠梓區某貨運行內的停車場駕車將張女輾壓致死,橋頭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許男獲准。
橋檢指出,10月18日接獲高雄市警楠梓分局移送被告許姓男子駕車傷害案,內勤檢察官林世勛訊問被告時,發現該被害人送醫後不治身亡,隨即由外勤檢察官洪若純負責相驗,同時指揮警方現場採證、調閱及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證人到場。
檢察官複訊被告許男後,認被告犯罪涉犯傷害致死罪嫌疑重大,有勾串證人、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有羈押之原因,且有羈押之必要,於是向橋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橋檢指出,本案為可能適用國民法官法之案件,立即啟動「國民法官專責小組」,開啟「偵查公訴合作模式」,由主任檢察官陳竹君、鄭子薇、國民法官案件專責檢察官陳秉志、林易志、偵查檢察官洪若純組成辦案團隊深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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