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嫁來台灣的印尼籍魯姓女子,不堪丈夫長期對她家暴,私下開出丈夫的車輛再遭毆打及辱罵,趁丈夫酒後熟睡,先以石缽重擊丈夫爆頭,再持料理刀猛刺丈夫頸部,最後割下丈夫的生殖器後自首,桃園地院將她判刑8年,上訴二審後;高院今(17)日改判刑7年,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魯女與其丈夫居住在桃園市平鎮區,平時魯女丈夫就常對她家暴,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曾多次接獲成人保護事件通報。111年8月間,魯女未經丈夫同意開車外出,接著在8月18、19日連續遭丈夫徒手毆打,並向她恫稱「不會讓你活過這個禮拜」。
魯女於8月20日凌晨1時30分許,在住處房間內,趁丈夫酒後熟睡之際,先持石缽重擊丈夫頭部,再持菜刀及料理刀朝他頸部猛刺,繼而持菜刀及料理刀將丈夫的外生殖器割除,4個小時後向警方自首。
桃園地院審酌認為,魯女為印尼籍來台而與被害人結為夫妻,然卻未顧及夫妻情分,因遭被害人辱罵及毆打後而心生殺意,持石缽重擊被害人頭部,並持菜刀及料理刀刺穿被害人喉嚨,再割除被害人外生殖器。
考量被告除因遭到被害人之辱罵及毆打等家庭暴力之刺激,因而動手行兇之動機,再考量她所受之家庭暴力之刺激,尚非不能尋求主管機關之協助安置等其他理性、平和方式可以解決,被告所為實應予非難。因此依殺人罪判刑8年。
高院合議庭審理認為,魯女為隻身來台之外籍配偶,本案發生前已有遭受被害人施以家庭暴力之情形,係不堪受家暴始為本案犯罪,雖犯罪手段難認輕微,且導致被害人死亡之嚴重結果,但案發後坦承犯行、深感後悔,改量處被告有期徒刑7年,併諭知刑後驅逐出境。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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