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因京華城容積率案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自8月底迄今戒護就醫3次,10月1日更住院治療,沈的律師越方如9月13日到台北地院遞狀,聲請具保停押,北院審酌後,今(15)日以沈方病情無需長期在特定醫療場所接受特定醫療照顧,駁回交保聲請。
法院裁定認為,沈慶京雖原患有舊疾,但是看守所將其收容於病舍,提供生活上之必要協助,沈慶京可於所內健保門診就醫、取得藥物,並依羈押法第56條相關規定,於必要時將被告戒護至醫院醫治、住院接受治療,經法院比對其先前就診的醫院函覆內容,並無明顯不同,或不符合醫療常規之情形。
此外,依沈慶京收押前定期就診的醫院回函及沈收押後戒護的醫院回函內容,均無敘明沈的病症有需要長期在特定醫療場所接受特定醫療照顧之情形。難認沈慶京有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3款情形。因此裁定駁回。
8月30日被裁定羈押禁見的沈慶京,在9月5日身體不適,被緊急送新莊的衛福部台北醫院治療,並被民眾目擊沈慶京坐輪椅被推進醫院,面對護理人員詢問不但無法清楚回答,甚至還全身抽搐,最後被推進電腦斷層室檢查。
沈於9月13日第二度戒護就醫,經醫師診斷及治療後均無立即危險,當天就返回北所。沈在10月1日第3次戒護就醫並住院治療,15日中午台北看守所接獲醫院通知可以出院,於是派員戒護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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