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新北市楊姓國中生遭割頸案,行凶的郭姓少年及其乾妹林姓少女經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嫌起訴,新北地院今(30)日宣判,由於2人行凶時均為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有刑法第18條第2項減輕其刑之適用,持刀殺死楊姓國中生的郭姓少年被判刑9年;共犯殺人罪的林姓少女則判刑8年。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被告2人因誤認暴力得以解決紛爭之偏差觀念,在本不應有任何暴力發生的校園內為本案犯行,所為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且造成被害人寶貴的生命消逝,被害人雙親痛失摯愛,產生永遠無法抹滅之巨大傷痛,檢察官及被害人家屬均請求從重量刑。
但是,合議庭考量被告二人之家庭狀況、智識程度、犯罪之動機、目的、參與之身分(動手、主事者)及程度、下手方式等一切情狀,而被告二人於少年觀護所期間分別經多次諮商、晤談後,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之過錯及不當言行,然仍須時間予以學習及調整。
另衡以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內相關實務類似案例之量刑參考,認有必要藉由較長期以機構矯正處遇的方式,以加強、調整被告二人的身心狀態健全,並教育及導正被告二人的偏差觀念與行為。
不過,被害楊姓國中生的父親對判決結果表示「完全不能接受」。他指出,「如果今天殺了人可以找出任何理由來輕判,是否告訴我們平民百姓台灣是可以任意殺人的地方?」
這起校園喋血案件,發生在去年12月25日中午12時下課後,該校國三某班女學生到隔壁班級找同學,遭死者制止,並嗆她「你又不是我們班的」,順勢趕她離開教室。女學生不滿被嗆聲,她回到教室告知班上的「乾哥哥」男同學。該男子為幫乾妹出頭,憤而到隔壁班教室找對方理論,2人在走廊爆發激烈口角與肢體衝突,雙方互相拉扯過程中,男同學竟拿出預藏的刀械,朝對方頸部、胸口各刺1刀。由於受傷學生失血過多,傷勢嚴重,經葉克膜搶救5小時恢復生命跡象,12月27日傷重不治。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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