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檢廉偵辦京華城容積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前台北市正、副市柯文哲及彭振聲,檢方的羈押聲請部分限閱案卷,台北地院今(1)日上午開閱卷庭,由檢察官到庭釋明限制閱卷的理由後,才開始讓當事人當庭開始閱卷,由於閱卷加上休息還有律見討論時間大約8、9小時,法官諭知晚間8時開羈押庭,彭振聲在閱卷期間表示身體不舒服,至候審室服藥後仍表示身體不舒服,並數次嘔吐及喘氣,已戒護送醫。
據悉,檢方聲押柯文哲主要的理由是108年到109年及113年的2筆金流,包括柯妻陳佩琪亡母的存款及柯的演講費及稿費等,與京華城有不明對價關係。
不過,檢方聲請羈押禁見柯文哲及彭振聲,對於偵查案卷都聲請部分限閱,彭振聲的案卷更在8月30日聲請羈押後,直到31日晚間才送達北院,承審法官尚確認可以提供辯護人閱卷之範圍後,今天上午8時30分開閱卷庭,並諭知晚間8時開羈押庭進行攻防。
北院表示,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關於羈押審查程序的其中第2項規定「法官為前項之訊問時,檢察官得到場陳述聲請羈押之理由及提出必要之證據。但第九十三條第二項但書之情形,檢察官應到場敘明理由,並指明限制或禁止之範圍」。若聲押庭閱卷沒有限制,正常情況下辯護人可以影印整套卷帶回去研究。因此,如果對聲押卷的「內容」或者是「閱卷方法」有限制者,均屬限閱。
至於柯、彭的聲押卷,檢察官限制的並非內容,而是閱覽方式。只能讓辯護人當場記筆記禁止抄錄,也就是看完卷之後開庭時要依據記憶及手寫筆記辯護,有需要時再提示卷證,「筆記」是讓辯護人閱卷時自己記載的摘要,便利於開庭時提點使用,於庭訊結束後,亦應全部收回,不能帶走。同時,法官跟辯護人閱卷的內容是相同。為保障被告的閱卷權,法官並無限制閱卷時間。
據指出,法院今天的閱卷庭因檢方表示因人力考量,所以集中在同一法庭由檢方同時監控是否符合限制閱卷的方式,及禁止兩被告交談或違反聲請之行為,也就是同一區塊但有隔離且監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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