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嘉義縣義竹鄉曾姓建設課長在查知某綠能廠商之統包商未取得許可就施作之漁電共生工程時放水,甚至約廠商「喝咖啡」企圖分包工程,為恐東窗事發才上報縣政府,嘉義地檢署29日依貪污罪嫌起訴曾某。
檢方起訴指出,曾某身為義竹鄉建設課課長,負責辦理農業用地作農用設施容許使用案件之現場勘查、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審查作業等業務,他於112年11月間,查悉某綠能廠商的統包商,在義竹鄉龍蛟村所開發、施作之漁電共生工程,未取得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及開工許可前,即違反區域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進行整地、打樁等違法行為,竟未啟動勘查並向主管機關查報。
曾某反而先後於112年12月7日至113年1月15日間,數次約廠商喝咖啡,而向廠商表示其所查悉違規施工事項,可以依法辦理,也可以給予方便,並要求廠商將這些工程分包與其指定之人施作,以獲取不法利益。
不過,此事經義竹鄉代表知曉,並質問曾某為何要求分包利益時,曾某為恐東窗事發,隨即將違規事項通報嘉義縣政府、經濟部能源署,始由嘉義縣政府對綠能業者裁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限期改善,能源署亦以違反電業法為由,對綠能業者裁罰100萬元。
嘉檢偵辦後,認曾某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要求不正利益罪嫌, 29日將曾某提起公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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