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新北市議員黃俊哲被訴在111年新北市第4屆議員選舉時,由其父黃忠信購買林聰明沙鍋魚頭禮盒456盒,並將其中43盒送給選民,涉嫌賄選,新北地檢署起訴黃忠信,並對黃俊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新北地院判決檢方敗訴,檢察官上訴二審;高院今(30)日認定有賄選行為,改判黃俊哲當選無效定讞。
黃俊哲的父親黃忠信現為欣湛然建設公司負責人,他今年9月間曾指以該公司名義提供2000萬元,給黃俊哲作為選舉使用,以幫助其競選連任,欣湛然建設公司的林姓副總經黃俊哲父親指示後,欲購買1000盒沙鍋魚頭禮盒發送給黃俊哲選區的選民,但因數量過多,不易冷凍保存,因此改為500盒,總計花費29萬餘元。
欣湛然建設公司訂購完禮盒後,分別將其發送至公司和黃俊哲競總,唐龍輝取得456盒禮盒後,再指示5名競總團隊成員,分送給轄內43位里長、里民,以此換取選票。
新北檢依涉嫌賄選起訴黃忠信、唐龍輝等人,並對黃俊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檢方提出之證據,尚不足以證明被告黃俊哲主觀上具有對投票權人行求不正利益而約為投票權一定行使之犯意,或客觀上為賄賂之行為,因此判決檢方敗訴,檢方上訴二審。
高院合議庭審理認為,黃俊哲辦公室主任唐龍輝分派黃俊哲服務處之秘書及志工等人贈送沙鍋魚頭禮盒,黃俊哲既因享有其服務處工作人員為其服勞務而受有利益,自應對其服務處人員負有選任、監督之責,並對該工作人員之行為負責,黃忠信等人為購買並贈送禮盒之行為,即應視為黃俊哲所為,所以檢方主張黃俊哲當選無效為有理由,廢棄一審判決,改判黃俊哲當選無效。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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