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高雄市知名的文武聖殿,董事長黃瑛芳在廟裡董監事、員工清點香油錢時,「順」走21000元,經楊姓監事制止,並高聲「董仔,這樣不好看!拿出來,拿出來!這樣不好看」,黃才尷尬將鈔票取出,高雄依竊盜罪判處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黃瑛芳是在去年7月9日下午2時,在文武聖殿2樓董、監事辦公室,與賴姓董事、楊姓監事、葉姓常務監事、朱姓總幹事、員工及眷屬進行清點功德箱財物時,徒手竊取功德箱之現金2萬1000元,將錢放進其褲子口袋而得手。
之後因楊姓監事目睹其竊盜之過程,當場告說「董仔,這樣不好看!拿出來,拿出來!這樣不好看」、「你把那一疊放入,這樣不好看!」、「大家都在這裡,你說,你把那一疊放入口袋不好看,你把那把拿出來就沒事情了」、「沒啦,現在、現在這問題是怎樣,你在這裡揀一揀,我轉頭過去剛好看你放入…」。
黃瑛芳則回覆「嘿阿,好啦,沒關係!我就是這樣告訴你,我若是要拿聖帝祖的錢…」、「我說給你聽,我花掉的錢就是了,幾百萬的,不止這樣啦」、「好啦沒關係啦!沒關係啦!沒關係啦!沒關係啦!要這樣認為的話OK啦,黑啦,你們如果要這樣認為OK啦!」。
法院認定,事發當時黃瑛芳對於楊姓監事當場指控其將1疊千元鈔票放入口袋,未立即反駁,反稱其為文武聖殿付出的金錢不止幾百萬元而已,試圖卸責,如果黃瑛芳並未將其手持之千元鈔票共計2萬1000元放入其褲子口袋內,何以對楊姓監事之指控並無反駁之情,反而是不置可否之反應,益徵證人楊姓監事的證述應堪採信。
黃瑛芳在審理時辯稱,之前清點功德箱都在文武聖殿1樓,事發當天突然改到2樓,是楊姓監事等人設局陷害。不過,法院審酌證人的證述,文武聖殿在本案之前即有在2樓開功德箱之往例,非於本案事發當天突然變異地點,且當天在2樓開功德箱亦非楊姓監事指定,黃的這部分所辯,顯係臆測之詞,不足採信。
合議庭認定,黃瑛芳不思以正當方法獲取所需,利用其身為文武聖殿董事長之身分,於清點功德箱時,竊取文武聖殿之財物,不知尊重他人財產法益,所為實可非難;另衡以黃瑛芳犯後始終否認犯行,難認其有悔悟之心,依竊盜罪判處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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