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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議員蔡淑君當選無效之訴 檢方敗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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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議員蔡淑君當選無效之訴 檢方敗訴確定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新北市第2選區市議員蔡淑君,被控在111年第4屆議員選舉前協助選區內「台北新都社區」社區鋪設北哨口地坪、修剪「陽光社區美滿家園」社區周邊3處公園樹木,假借捐助名義賄選,新北地檢署除依賄選罪起訴蔡淑君,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新北地院敗訴後,檢方上訴二審;高院今(20)日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

蔡淑君被控賄選部分,高等法院在6月25日也判決蔡淑君無罪。

檢方起訴主張,蔡淑君在111年7月25日與台北新都社區藍姓主委謀議,由營造公司的董姓負責人免費提供鋪設台北新都社區哨口地坪破損地磚,範圍共約65坪,並於施工後由社區公告周知,以此方式影響台北新都社區700多戶,約2000多人之投票意願。

此外,蔡淑君明知林口國宅於96年業已成立陽光社區美滿家園管理委員會,該社區周邊麗園二街1巷、3巷與12巷三處公園的樹木均為該社區自行出資維護之植栽,蔡淑君於111年10月5日前後2、3天內,商請不知情的某公司負責人前往修剪社區管領之樹木與植栽,並商請東勢里長張貼由蔡淑君議員贊助之公告於社區公布欄中,以增加選民支持度,影響投票之意願。甚至在該社區的區權人大會中,周知住戶以樹木修剪作業免費捐助行為,欲影響住戶投票。

高院合議庭審理認為,社區地坪之地磚鋪設,為台北新都社區管理委員會主動向蔡淑君請求協助修繕,並非蔡淑君提議以捐助方式進行鋪設施作,而該社區並非僅針對蔡淑君張貼感謝狀,對於其他議員之協助亦會公告感謝,且在區分所有權大會周知各議員之協助事項 ,難認蔡淑君僅依該社區所請協助該地坪之鋪設即可認有予以賄賂或不正利益之賄賂犯意。

且蔡淑君受請求後,雖聯繫董姓廠商發包施作該地磚鋪設工程,然過程中其本人並未或有藉由董姓廠商透過社區藍姓主委、黃姓社區總幹事,就選舉投票權一定之行使或不行使有所約定。

同時地坪之地磚修繕除有利於該社區居民之利益外,亦可嘉惠附近居民復衡以該 社區住戶難認已有修繕該地坪之共識,且對於社區之公共事務之參與意願不高 則蔡淑君僅應該社區管委會所請代為修繕,客觀上亦難認足以動搖或影響該社區住戶之投票權行使與否。

至於公園之樹木修剪工程,雖是由蔡淑君聯繫張姓廠商無償施作,然過程中均是與李姓里長聯繫,並未告知陽光社區管理委員會,並由里長公告施工日期及範圍等事項,而該公園為開放空間,社區住戶無修剪共識,蔡淑君所為修剪樹木工程, 無從認已足以動搖或影響該社區住戶之投票意向,亦不能證明蔡淑君與陽光社區間,就以捐助樹木修剪約以投票權之行使或不行使有所合意。

至於蔡淑君於陽光社區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中雖有到場致詞,並提及修剪樹木工程,及其參選號次諧音之競選標語,然該次大會亦有其他黨派之候選人到場,管理委員會同時亦將各議員協助社區辦理之事項進行報告,益徵蔡淑君人主觀上並無對陽光社區交付賄賂或不正利益之賄賂犯意。因此駁回檢方上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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