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18名疑似遭台中地檢署或限制出境及其他地檢署發布通緝的詐騙集團成員,企圖利用漁船偷渡出境,被高雄地檢署指揮海巡署、刑事局及高雄市警鼓山分局查獲,過程中因漁船密艙空間有限,一度差點缺氧,雄檢偵訊後,將駕駛漁船的葉姓、洪姓及苗姓男子聲請羈押禁見獲准,20名偷渡客則由中檢拘提18名境管被告回署,通緝犯則歸案。
中檢拘提18名被告回署後,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涉犯刑法之加重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罪嫌重大,且有串證、逃亡及再犯之虞,爰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警調查,企圖載詐團成員偷渡的海淯九號漁船曾有走私前科,被海巡人員註記為加強安檢對象,6日晚間由44歲的葉姓船長申報,搭載75歲的苗姓、56歲的洪姓船員出海,目的是「釣魚」,不過,海巡人員登船安檢時卻聽到船艙內有拍打聲,搜索後發現船上一處密艙內擠了20名企圖出境的偷渡客,其中還有2名女子。
海巡隨即通報雄檢,由主任檢察官林志祐、檢察官陳建烈指揮刑事局、鼓山分局徹底搜索,查扣手機2支,衛星電話1支。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葉男、苗男、洪男均涉犯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條之1第1款、同法第72條之1、同法第73條及國家安全法第5條、第14條等罪嫌重大,並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據悉,這20名偷渡客都是中檢偵辦詐騙案中的詐團成員,18人被限制出境,2人則是偵查中跑逃被通緝,這些詐團成員想逃避法律制裁偷渡出境,中檢獲雄檢通報後,將18名境管被告拘提回署,2名通緝犯則歸案。
照片來源:高雄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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