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涉及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貪污案的某企業退休高管88歲的楊兆麟,桃園地院7月12日第3度開羈押庭後,仍裁定維持1000萬元交保,桃園地檢署再提抗告,高院今(17)日晚間裁定,發回桃園地院。
合議庭裁定理由指出,被告楊兆麟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及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2項之對於不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犯罪嫌疑均屬重大,惟依卷內事證,被告除有逃亡之虞外,是否如原裁定所認並無串證及滅證之虞,尚非無疑。
又原裁定所附命被告遵守之條件中,將辯護人納入規範對象,亦有不當;另依被告涉案情節及個人背景環境,原審諭知1000萬元具保金額是否相當而符合比例原則,亦非無疑。綜上,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爰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裁。
楊兆麟是在鄭文燦涉及的「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涉嫌與主導重劃的地主向鄭行賄500萬元,6月3日約談楊到案後無保請回;6月21日再度傳喚楊兆麟後,聲請羈押禁見,桃院諭知35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成功,桃園更裁後將保釋金提高到1000萬元,檢方再抗告,7月11日經高院裁定發回,桃園開庭後仍裁定維持1000萬元交保,檢方再次抗告;高院今裁定發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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