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豐邑機構在新竹縣竹北市的「豐采520」建案發生天坑塌陷事件,新竹地檢署調查後,確認豐邑機構偷工減料釀成天坑嚴重危及民眾身家安全,新竹縣長楊文科等公務員背棄民眾所託、圖利護航豐邑機構,官商勾結惡性重大,今(17)日依貪污治罪條例之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事務違背法令圖私人不法利益、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楊文科等12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2.5億餘元犯罪所得。
檢方調查,豐邑機構明知「豐采520」建案結構外審審查通過之基礎開挖擋土設計為在本建案週邊打設33.8公尺H型鋼擋土樁,以貫入土層8公尺後始得開挖。豐邑機構為減少擋土費用支出,竟要求陳姓技師違反規定縮短H型鋼擋土樁長度15.3公尺,以減少1.55億餘元的擋土費用支出。
為了掩人耳目,豐邑機構元以H型鋼擋土樁中加設27公尺劣質混凝土之地質改良樁(即CCP)因應,另由洪姓技師出具錯誤且虛偽之檢核資料 假稱縮減後的擋土設計變位,符合安全之結構計算書配合,陳姓技師還擅自抽換擋土設計圖面交給勞動部職安中心審查,損害施工安全審查正確性。
工程在109年2月的建案發包採購發包會議中,豐邑機構將縮減後的擋土設計之CCP長度再擅自刪減為15.5公尺,以此方式再減少2690萬餘元費用支出。甚至不顧建案柱下抗浮樁旁地質改良,將建案柱下抗浮樁旁CCP數量由1873支29公尺,刪減為1103支27公尺,以取得1791萬餘元不法利益。
因豐邑機構偷工減料,「豐采520」建案自111年4月到112年6月,總共造成天坑塌陷8次,有5次崩到外部釀成天坑,其中一次是去年4月27日在莊敬六街上發生天坑吞特斯拉的事件,不過去年6月18日在建案B6發生的坍塌規模最大,達到300立方公尺。
檢方指出,新竹縣前工務處長江良淵明及黃姓承辦人明知豐邑機構違背停工命令違法施工,卻未予制止而默許本建案繼續違法施工;縣長楊文科明知「豐采520」已經發生3次塌陷,坍塌原因不明,且其亦於第2、3次坍塌時,已公開宣示成立專案小組協助找出坍塌的根本原因、嚴審改善計畫,未完成改善前不能復工。
新竹縣政府為辦理事故肇事原因調查及審查復工相關鑑定報告,因此成立「新竹縣政府處理豐邑建設豐采520建案1110731崩塌事件專案小組」,並由江良淵擔任召集人,後豐邑機構多次藉故請求復工均遭新竹縣政府駁回,但豐邑總經理邱崇喆為求復工即多次私下請託楊文科請求協助復工,並提供楊文科競選總部土地,豐邑機構又於111年11月1日以政治獻金方式回捐楊文科支付之租金87萬7420元。
不過,專案小組於111年12月19日會議時 仍以豐邑機構未提出「事故原因」鑑定報告 且所提出之2份透地雷達資料有重大差異為由,否決復工申請,然楊文科在邱崇喆私下請託下,仍要求江良淵協助復工,江擔心違法復工責任在專案小組111年12月26日會勘時缺席,之後更拒接邱崇喆關切電話, 江良淵的妻子還提醒他「你處事要謹慎小心」。
楊文科見江良淵未協助復工,在邱崇喆請託下,111年12月27日指示江良淵增加專案小組會勘同意復工方式為豐邑機構解套,同時私下要求豐邑機構於會勘時加強止水 以此方式規避專案小組審查,讓豐邑機構得以復工。
楊文科對檢方起訴則表示,今天接到起訴書他覺得非常遺憾,因為針對起訴的各項內容,在偵查階段中他都有明確說明,也有提出具體反證,可惜檢察官無故的全無採納。檢方僅僅以片面、間接且無直接關聯的推理,以備受質疑而且司法實務很有疑慮的圖利罪來起訴,令人對檢方偵查結果深感不解。
他服務公職以來,對人民陳情事件勇於面對,劍及履及,解決問題。他一向坦蕩蕩,知法守法,絕無收受任何不法利益。面對檢方指控,他未來將向法官說明澄清,深信未來法院審判程序,可以完整、公平、獨立審酌全案事證,釐清事實,還我清白與公道。
照片來源:翻攝自新竹縣政府官網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