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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奮自訴高虹安誣告辯結 8月21日宣判

陳時奮自訴高虹安誣告辯結 8月21日宣判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旅美學者陳時奮因批評新竹市長高虹安博士論文遭高控其加重誹謗,不起訴處分後自訴高誣告,台北地院今(17)日開庭,陳時奮及其自訴代理律師一再質疑高的論文是否抄襲,高虹安拉回訴訟主軸,本案法院審理的是誣告案,並非抄襲,由於陳時奮發言時間過長,高虹安的辯論律師請求合議庭限制時間,雙方因而爭執,經過3個多小時的辯論程序,全案辯結,合議庭諭知8月21日上午9時29分宣判。

陳時奮110年10月以筆名「翁達瑞」在臉書以標題「被指導教授除名的高虹安」發文指「在李傑的學術履歷,高虹安被除名了。換言之,李傑不承認有高虹安這個博士生」發文,又以「師生合謀的學術不倫:李傑與高虹安的故事」為題再指高虹安「沒有自己的博士研究」。高虹安據此提告陳時奮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偵查後將陳不起訴處分,高虹安未聲請再議而確定,陳時奮於是自訴高誣告。

陳時奮及其律師今天庭訊中出示辛辛那提大學學生行為規範,指稱高虹安的論文約92%,都是引用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106年時所發表的期刊,高虹安的博士論文在107年完成,並無標示出處、參考文獻等。

陳時奮主張,高虹安提告他加重誹謗後,2次修改論文,但是卻沒有告知檢察官曾經修改論文的事,而且,高所論的辛辛那提大學回函,收信人並非高虹安,是李傑教授轉寄給高的,如果是辛辛那提大學的學倫單位直接回函給高虹安,就是對她最有利的證據,為什麼不提交檢察官,所以是故意誣告他,企圖讓他受刑事處罰。

高虹安對於庭訊一直在辨認論文「是否抄襲」感到無奈,她答辯時特別「拉回主軸」,提醒自訴方法院審理的是誣告案,並非抄襲。

在修改論文部分,高虹安說,辛辛那提大學受到匿名郵件騷擾,時間長達1年多,她與學校經電郵溝通,甚至開過視訊會議後,才進行論文修改。高虹安強調,在當時的認知,學校方面完全認為她的博士論文沒有問題,所以她據以提告,自訴方指稱的很多狀況是在提告後發生,她並非捏造事實提告,所以沒有誣告的故意及行為。

高虹安說,她當時提告陳時奮主要是,「指導教授除名的高虹安」、「高虹安沒有自己的博士研究」2點,這兩個部分陳時奮說的都不是事實,才會提告。

陳時奮的代理律師論告且高虹安與辯護人答辯後,陳時奮仍請求陳述意見,不過,陳的意見就是重複代理律師的論告,且陳準備了一整本紫色卷皮的意見書,面對陳時奮如同「講課」般的陳述,高虹安的律師王世華請求合議庭打斷陳的發言,因他與另名律師柯志諄下午2時還要趕到新竹開庭,如果2名辯護人都離席,今天的程序就白開了。

不料,王世華的發言引起陳時奮的不快,他表示自己千里迢迢從美國回台…,一時火藥味彌漫。審判長曾名阜則表示,自訴人有提狀,合議庭會閱讀,諭知自訴人縮短發言時間。

陳時奮則仍依照自己的節奏陳述並表示「因為這當中牽涉到很多學術的專業,我必須讓這個合議庭的法官了解整個學術專業的問題」。陳時奮繼續滔滔不絕再度引發王世華以程序問題打斷,表示時間已經來不及到新竹開庭。

陳時奮則表示「你很怕我講話…你在排庭期的時候,你自己要排好,我不能說我等一下要上飛機就不能排的,不是我沒關係,你可以請假…」王世華則反駁「庭期是法院排的」。審判長再次維持法庭秩序,給陳時奮1分鐘陳述時間,時間到直接諭知宣判期日後退庭。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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