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桃園從事環保業的鄧姓男子夥同另案在監的邱姓男子租用他人的廠房、土地,對外宣稱可合法從事廢棄物之再利用,卻將業主高價委託處理的廢棄物堆置在桃園楊梅、宜蘭冬山等地根本沒有處理,多達3758噸,不法獲利上億元,桃園地檢署偵查後,今(3)日依詐欺取財、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邱、鄧2人及相關公司,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其等近億元之犯罪所得。
檢方起訴指出,從事環保業的邱姓男子與另案在監的邱姓男子為獲得高額不法利益,共謀租用他人之廠房、土地,對外宣稱其等領有R-0201廢塑膠再利用許可文件、廢棄物清除許可,可合法從事廢棄物之再利用。
2人對外廣為招攬廢棄物處理業務,實則將所收集之廢棄物,堆置在租用來之廠房、土地棄置,未為任何再利用及合法處理。
檢方查出,鄧男等人先佯稱以擺放機具、車輛名義,向某租用位在楊梅區之倉庫、空地,讓該公司誤信為真將土地出租,鄧男等人再對外以合法之再利用機構自居,向一些信以為真的公司,招攬廢棄物處理業務,這些公司以每公斤8至13元不等價格交由鄧等人的公司清運。
不過,這些待處理的廢棄物卻根本沒有處理,直接堆置在楊梅的土地上,甚至楊梅土地堆滿了,再送往另行承租的宜蘭縣冬山鄉廠房棄置。
檢察官李柔霏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桃園市政府環保局,勘查邱嫌等人堆置的廢棄物,體積竟高達10324立方公尺,重量達3758公噸,估算犯罪所得高達9865萬1726元。
檢方依刑法之詐欺取財、詐欺得利等罪嫌、廢棄物清理法之非法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廢棄物清理法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等罪嫌起訴邱男等人。檢察官並認邱、鄧2人造成本案土地所有人損害非輕,更造成國土環境造成嚴重破壞,檢察官對2人求處重刑,並聲請沒收其等近億元之犯罪所得。
桃檢表示,保護自然生態,讓環境永續發展,業者切勿以合法之名,行非法之實,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檢方將強力查緝不法,並查扣犯罪所得,嚇止歪風,絕不輕貸。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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