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立法委員林楚茵、沈伯洋立法院質詢,涉犯國家安全法等案件的15名退除役官兵的退休金,其中的4034餘萬元,即比率高達近8成沒有追繳完成,最高檢察署日前召開「追繳涉案退除役官兵退除給與」會議,邀集國防部、退輔會、人事行政總處、銓敘部等單位,研議有效追繳違反國家安全法等案退除役官兵退休金。
今年3月間立委林楚茵、沈伯洋立法院質詢,認就涉犯國家安全法等案件,有15名退除役官兵的退休金,應追繳金額為5080餘萬元,但其中4034餘萬元,即比率高達近8成未予追繳完成。截至今年5月31日止,其中有8名涉案退除役官兵,共計4034餘萬元應追繳的退休金,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但是追繳無著。行政執行署於是反應最高檢察署。經最高檢察署報請法務部,責成最高檢察署負責協調。
檢察總長邢泰釗在會中表示,若干國軍退除役官兵涉犯內亂、外患、國家安全法、貪瀆等案件,嚴重影響國家安全,如能依法追繳退除給與,必能以儆效尤,產生警惕作用。
會中達成多項共識,就追繳流程方面,退輔會定期向法務部資訊處調取支領定期俸金人員領受資格查驗作業相關資料,取得退除役官兵涉及國家安全法等案件之判決案號、罪名與裁判情形。
退輔會依上揭資料函知國防部人事權責機關。國防部人事權責機關依上項資料,向司法院調取上揭有罪確定判決正本,儘速進行涉案退除役官兵退除給與剝奪或減少之核(審)定後,交退輔會處理。退輔會續行追繳退除給與程序。
同時,為避免遺漏,建議退輔會由新聞報導、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經由退輔會與法務部資訊處每月一次領受人查驗比對資料進行比對強化稽核。
會議決議也建議退輔會應與相關機關討論與研處,領受人就違反國家安全法第13條等相關案件,經第一審判決有罪時之因應作為。
照片來源:最高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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