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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億高中生案宣判 夏男偽文判刑1年6月

5億高中生案宣判 夏男偽文判刑1年6月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中5億賴姓高中生命案經台中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夏姓配偶,台中地方法院經過近1年的審理,今(28)日宣判,法官認定地政士助理夏朝源為了背後龐大遺產利益,而和賴姓高中生共同犯偽造文書假結婚,且考量夏犯後態度不佳,飾詞狡飾,依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重判夏1年6月徒刑。可上訴。

檢方起訴夏男指出,由查得之數位鑑識、通聯紀錄、行車紀錄等分析,被告夏姓男子與死者,雙方幾乎毫無交集。且據死者的高中輔導紀錄,死者曾因追求同班女同學遭拒而有情緒困擾而接受輔導。此外,檢察官也查得被告夏男與死者的結婚證人是隨機任意找尋,該2位證人甚而不清楚是何人欲結婚及雙方家長也無不知悉兩者結婚的情事,認定夏姓被告與死者顯無同性結婚之真意。

夏男卻與死者前往台中市北屯區戶政事務所辦理同性結婚登記,致僅有形式審查權的公務員將此不實事項,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管之公文書,並據此換發新國民身分證,足生損害於戶政機關管理結婚登記之正確性。也因此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起訴夏男。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李進清說明判決理由指出,法官依照被告的供述,還有跟賴姓高中生在生前的一些對話內容,並沒有任何相關比較親密的對話或者記錄,而當天依照監視器的相關錄影內容以及相關證人的證述內容,也沒有特別親密的舉止,或其他類似要同性結婚相關的比較可能的徵狀。

此外,參考他高中生的導師,以及同學的證述,他是1個異性戀者,並沒有同性戀的相關傾向等等,所以本院法官綜合所有的證據資料認定,本件是夏姓被告跟賴姓高中生有虛偽結婚的意思,而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

李進清說,夏姓被告與賴姓高中生去登記的那一天,還是透過到便利商店,以及在戶政事務所臨時找1位也是辦理結婚登記的見證人,臨時性拜託他人來擔任所謂的結婚證人,都不是屬正常2個人兩情相悅,到戶政結婚,可以找相關認識的同學或朋友予以祝福;本案完全不是這種情形,所以法官綜合所有的卷證資料之後來判斷這是個虛偽的結婚。

至於量刑的部分,李進清說,法官認為夏姓被告利用婚姻制度背後隱藏相當龐大的財產利益,濫用婚姻制度,犯後態度不佳,應該依照相關的法律規定予以從重量刑,所以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依照法律規定不得易科罰金。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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