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最高檢察署為嚴查速辦、從重追訴妨害綠能等重大犯罪,指揮各地檢署協調廉政署、調查局規畫的「靖平專案」,25日由台北、雲林地檢署同步展開第一波查緝行動,包括雲林麥寮鄉前蔡姓鄉長、台西鄉前林姓鄉長之丁姓配偶、某前立委辦公室洪姓主任均涉及收賄施壓、藉勢藉端勒索及恐嚇取財等犯行,其中蔡姓前鄉長及陳姓白手套今(26)日均被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最高檢指出,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段可芳指揮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廉政署中調組偵辦雲林縣麥寮鄉前蔡姓鄉長涉嫌藉勢藉端勒索綠能廠商、台西鄉前林姓鄉長之妻丁女涉嫌恐嚇取財綠能廠商等案件,於前蔡姓鄉長住處扣得不法所得現金新台幣270萬元,檢察官偵訊後,認蔡姓、陳姓被告涉貪情節重大,今天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均獲准;並命台西鄉林姓鄉長之丁姓配偶30萬元交保,於1個月內繳回全部不法所得。
此外,北檢檢察官顏伯融、朱家蓉指揮調查局北機站、高雄及花蓮調查處站,偵辦蔡姓被告等綠能、光電廠商涉嫌於108、109年間,行賄目前另案在監服刑的某前立委辦公室洪姓主任等人,要求施壓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重啟推動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計畫案發包作業案。檢調同步搜索臺北、高雄10處,查扣涉案手機、帳冊、筆電及合約書等。檢察官漏夜訊問後,命洪姓被告還監,其餘蔡姓被告等均限制出境、出海。並持續擴大偵辦中。
檢察總長邢泰釗表示,切實查緝綠能貪瀆案件,定期同步掃蕩、溯本清源,讓不肖公務員、民代不敢收,廠商不敢送。最高檢並呼籲,涉犯綠能貪瀆不法之行賄廠商如勇於自首,儘速檢舉不法官員,檢察機關將依證人保護法(污點證人)之相關規定做好身分保密,並減輕或免除其刑;已收賄之公務員及民代如儘速自首,或轉任污點證人,可減輕或免除其刑。
照片來源:最高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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