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以劉姓主嫌為首的非法博弈轉帳機房,利用合法申設的廣告公司為掩護,實際上提供賭客賭博並經營洗錢金額超過6億元,台中地檢署經數月偵查,今(25)日將劉嫌及客服部等主管在內的14人依組織犯罪、普通賭博、圖利提供賭博場所、聚眾賭博及洗錢等罪嫌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劉嫌等人在公司內部分設客服部及調控部,由客服部負責審核賭客會員資格、回復賭客線上提出之運動賽事規則、賠率等問題,由調控部負責與「入出金渠道」等水房對接,實際操作電腦替賭客以虛擬貨幣向水房充值賭資之入金及出金等,以此方式隱匿、掩飾上開賭博網站特定犯罪所得,以遂行洗錢行為而從事非法博弈轉帳機房,經進行扣案物科技分析及虛擬貨幣錢包分析,追查出這個集團水房的入金總金額共約6 億1776 萬餘元。
警方獲報劉嫌等人疑似以合法申辦的廣告公司為掩護,經營非法博弈轉帳機,於是報請中檢,由檢察官白惠淑指揮檢察事務官、刑事局偵六大隊第四隊、台中市刑大、第二分局組成專案團隊深入追查。
去年9月26日專案人員執行第一波行動扣案重要證物進行科技分析,向上溯源追查出該非法博弈轉帳機房老闆即劉嫌的真實身分及工作內容,待劉嫌返國後,於今年1月30日搜索劉嫌住處,並檢具劉嫌確為該機房老闆之重要事證,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同時向法院聲請查扣被告劉嫌名下價值共新台幣2589萬元之投資型儲蓄保單獲准。
專案人員再就就第一波行動未到案的重要成員橫向擴大清查他們的真實身分及所在地,於今年4月23日展開第三波同步搜索,再行拘提6名集團成員到案。
檢察官認劉嫌及其公司幹部共14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主持、參與組織,刑法普通賭博、圖利提供賭博場所、聚眾賭博及違反洗錢防制法一般洗錢等罪嫌明確,向法院提起公訴。其中,主嫌劉嫌在押,經起訴送審後並由法院裁定續行羈押禁見。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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