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過當致偷車賊偷車賊死亡 員警傷害致死起訴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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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過當致偷車賊偷車賊死亡 員警傷害致死起訴

執法過當致偷車賊偷車賊死亡 員警傷害致死起訴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屏東縣警局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盤查一起機車竊案,發生竊嫌遭執法過當致死案,引發監察院糾正警政署及屏東縣警察局;屏東地檢署偵查後,今(19)日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故意犯傷害致死罪嫌將涉案的詹姓員警起訴,並將考量並徵詢被害家屬意見,依國民法官法之程序,在法庭執行職務。

檢方起訴指出,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的詹姓員警在2月16日下午5時40分許,因其同事傅姓員警認蔡姓男子涉嫌竊取機車,前往蔡男入住之旅社,恰見蔡男於是尾隨其後,發現蔡男到停有失竊機車的光復路空地一帶,就聯繫陳姓值勤員警到場支援,當時與陳員一同執行勤務的詹姓員警亦隨同前往。

抵達現場後,詹某因不滿蔡男否認犯行的態度竟於同日下午5時48分許起先將蔡男推至牆邊,並以手壓制其肩膀使其坐下,再以警棍敲打蔡男左小腿及右小腿各1下,致蔡男受有兩側小腿受傷,接續在蔡男已靠牆坐下且遭壓制肩膀、無反抗且無脫逃可能性之情狀下,竟再以右手持警棍細端連續戳刺蔡男左脅腹部2下,致蔡男受有左脅鈍傷、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

到了下午6時19分,蔡男口頭同意搜索,口頭同意搜索,詹某即帶同蔡男於同日下午6時27分許抵達旅社搜索,且不顧蔡男至醫院驗傷的請求及無法自行走路需人攙扶之身體狀況,仍於搜索完畢後將蔡男帶回建民所欲製作筆錄,但是同日晚間8時23分發現蔡男經呼喊無反應且無脈搏,經施以CPR救護並送醫急救,然到院前即無呼吸心跳,並因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續發低血容休克,於同日晚間9時29分許宣告死亡。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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