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新內閣上任後,法務部廉政署由副署長馮成直陞署長,除了肅貪的廉政工作,法務部長鄭銘謙在交接典體上,也期勉老部署積極推動「揭弊者保護法」立法及「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法;尤其「揭弊者保護法」處於拉鋸的膠著狀態,也是馮成這位新署長要迎接的大挑戰。
揭弊者保護法過去名稱為「吹哨者保護法」,是一項命運多舛的法案,因為檢舉弊端可能面臨各種壓力,經常使有心的民眾卻步。因此,立法目的就是保護勇於舉發貪腐,提供安心吹哨的人民,建立社會貪污零容忍的價值觀。
廉政署早在101年起研擬「吹哨者保護法草案」,到106年的這5年間,行政院進行4次審查會。過程中,因為接連爆發黑心食品問題、環境污染事件、金融犯罪及官員涉貪案件,行政院為此將草案退回,指示考量擴及至民間企業的吹哨者保護。但也因為如此,導致這項因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制定的法案,就一直處於「討論」階段。
對吹哨者保護深入研究的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過去在吹哨者保護法法制研討會中就強調,必須重新定義吹哨者是高尚情操的形象,扭轉傳統負面印象,吹哨者保護的推動才有可能成功。
林志潔舉例,由過去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貪瀆案的吹哨者在揭弊後被調職「冷凍」,以及永豐金案吹哨者被工會發函請求閉嘴,都顯示社會對吹哨者的負面印象,讓吹哨者心理承受相當的壓力。她認為,規劃揭弊者保護法應該重新定義吹哨行為,讓吹哨揭弊的英雄不要因此成為現實生活中的悲劇。
據悉,揭弊者保護若要應用在私部門,有相當大阻力,廉政署歷次研討會,對於該法是否適用私部門,一直存在相當多歧見。直到108年5月,行政院會才通過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好不容易在立法院通過一讀,卻因隔年立委改選,法案退回行政院。
今年立委改選後,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在2月間新國會第一次總質詢時,就強烈質疑行政院為何遲遲不推出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批評這是離106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成果報告提出後,政府跳票整整2470天。
由於揭弊者保護法草案的諸多壓力,曾任廉政署長的鄭銘謙感同身受,才會在交保典禮中,特別對其任內的主秘馮成耳提面命。鄭期勉自106年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起,就投入廉政系統,對廉政業務嫻熟的新任署長,能頂得起壓力完成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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