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館長陳之漢不滿台灣基進北市內湖南港立委參選人吳欣岱在臉書粉專以「黑道」形容他,向士林地方法院起訴,求償10萬元並要求移除粉絲專頁的貼文,被駁回提告,館長上訴二審;高院民庭今(12)日以肅清黑道屬公共話題,館長言行對社會大眾具相當影響力且可受公評,在得以適當評論的範圍,駁回上訴,維持吳欣岱免賠原判。可上訴。
吳欣岱是於111年12月,在臉書「吳欣岱@台灣基進」粉絲專頁上貼文指陳之漢「黑道的定義是什麼啊?成群結隊的有前科的人?那成吉思汗不就是一個幫派…」。接著吳欣岱又發文指「還是你(指館長)捐幾百萬之後,就可以跟大徒弟開直播恐嚇別人『小心一點,不然就直接包一包起來?』」等言論。
館長上訴主張,吳欣岱的言論,影射他所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房及員工皆係幫派分子,且不實指摘他利用直播之方式恐嚇他人,破壞他的形象。又吳欣岱的言論業經數十人轉貼分享,並經媒體大肆報導,侵害他名譽 權情節重大,依民法請求賠償10萬元、移除粉專內的被訴言論,並在粉專置頂刊登勝訴啟事3天。
高院審理認為,館長在臉書發表反黑金、反黑槍、反黑道,要求政府嚴懲組織犯罪成員,並表示要參與「黑道政府,蔡英文下台」遊行後,吳欣岱遂於系爭專頁發表系爭言論,依其前後文義,應是對於館長參與「黑道政府,蔡英文下台」遊行之正當性所發表之言論。
又政府是否應積極肅清黑道之議題屬公共話題,具有相當之公益性,館長在網路上有高知名度,其言行對社會大眾具有相當影響力且屬可受公評事實,自在得以適當評論之範圍。
吳欣岱的言論中言論中稱「館長(即上訴人)酸人黑道,自己成吉思汗裡面一堆有前科的不說」,被上訴人吳欣岱雖不能證明該內容為真實,然依其所提證據可知,上訴人於接受新聞台訪問,表示自己曾一度加入幫派組織,節目畫面並顯示「陳O漢十年黑道」、「穿西裝端酒討債行歹路」等字。
上訴人另接受週刊訪問時,亦表示其已坦然面對27到35歲那段「黑」歷史等情;上訴人在直播中曾稱成吉思汗吳姓總監以前是混黑道等各節,堪認被上訴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上開言論為真實。
而吳欣岱言論所稱「黑道的定義是什麼啊?成群結隊的有前科的人?那成吉思汗不就是一個幫派」 核屬於事實陳述中夾雜之意見評論,該評論適當,難認該言論侵害上訴人之名譽權。
其次,吳欣岱的言論「還是你(指上訴人)捐幾百萬之後,就可以跟大徒弟開直播恐嚇別人『小心一點,不然就直接包一包起來?』。幾百萬就能耍流氓,難怪很多黑道都轉型開直播賣東西。」等語,是以反問之語氣,表達「捐款給政府」 應不能取得「開直播恐嚇別人」特權之意見,並對上訴人先前所稱「捐那麼多錢不能批評政府」之意見提出質疑,而該內容均屬可受公評之事,且被上訴人之評論難謂非適當。
至於被上訴人所陳「直接包一包起來」等語,係模仿上訴人於直播中之口氣所為 意見表達,亦難認有侵害上訴人之名譽權。因此駁回館長上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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