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李承值/台北報導
富台工程公司於102年至107年間因承攬中油工程損失20億,造成財務缺口引發銀行關注,在前富台公司法派監察人柯慶宗等人居間下,聽信「予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建議,以該公司匯入之款項為增資登記後辦理信託之方式進行,希能在危機中持續獲得銀行支持,沒想到這背後竟是騙局一場;最後,富台工程公司負責人鄔時祥雖是受害者,但仍勇敢面對,立即向調查局自首,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而富台也控訴,有心人士想以空手套白狼方式,除了賺取借貸暴利外,也意圖獵取富台股權,根本是惡意狙擊企業行為,所幸被識破,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
為配合政府發展石化產業,台塑創辦人王永慶於65年成立富台工程公司,專注石化煉油產業規劃、設計服務,並參與中油、台塑、中鋼集團等眾多的建設。74年王永慶將股權釋出給員工,富台工程逐步從規劃、設計服務導向擴大至煉油、石化、化學及發電廠等整合性統包工程(EPC)領域,在業界素有「小中鼎」之稱,為台灣基礎公共工程績優廠商。
富台工程公司10年前因承接中油公司第12蒸餾工場統包工程,嚴重虧損20億元,導致往來銀行關注,要求富台公司改善財務狀態。於是富台工程公司自109年就急於尋找投資者增資,但受新冠疫情影響屢屢受阻,最後經由柯慶宗介紹菁鏈科技洪小姐、周先生,這3人共同自詡為財務顧問居間引資,由予凡投資公司入資。
當時,柯慶宗等3位財務顧問建議及予凡投資公司要求,股款增資登記後辦理信託方式進行。鄔時祥本於信任柯慶宗等3位財務顧問,以及認為予凡投資公司的顏姓負責人是國內知名金控家族之後,相信對方的專業建議,方誤以利差包裝利息之條件由予凡投資公司墊款2.96億餘元驗資;且予凡投資公司要求富台公司將該筆驗資款於入資當日,需開具同額的銀行本支返還予凡投資公司,實際上富台工程公司從未以該筆款項充實公司資本,實已違反公司法及相關法規。
彼時,予凡投資公司就是單純的金主角色,借錢給富台工程公司向經濟部做驗資之用,實際上並不具增資之真意。而且,予凡投資公司顏姓負責人事後曾多次分別於雙方會議及台北市調處調查時明確表示,他並非投資方,而是資金協助方,雙方僅是借貸關係。
事後,鄔時祥諮詢相關法律及會計顧問得知,予凡投資公司所建議的「驗資」方式,是違反《公司法》及相關法規,鄔雖不諳法令也誤信柯慶宗等財務顧問,以致觸法,但他當下仍勇於認錯,除向經濟部提出更正登記申請書,表明予凡投資公司已取回股款,並無增資情事,法人股東也將本應共同維護全體實質股東權益的法派柯監察人及洪董事解職。作為富台工程公司的董事長鄔時祥也向調查局台北市調處自首,經一年半審理後,士林地院判決違反《公司法》定讞,獲判緩刑,並向公庫支付罰金。
鄔時祥本以為事情能在司法判決後,就能告一段落,讓公司揮別過去回到正軌。沒想到予凡投資公司顏姓負責人得知鄔對虛偽增資自認犯行後,竟於判決確認前,無故在112年8月匯款2.9億餘元到富台工程公司銀行帳戶,並以存證信函通知富台工程公司該款項補正股款。顏姓負責人的舉動,讓富台經營層大感意外,才開始懷疑並質疑予凡投資公司除了想賺取借貸暴利外,也意圖獵取富台股權?
鄔時祥表示,予凡投資公司自始並無增資真意,富台工程公司發現此驗資方式違反《公司法》及相關法規,增資自始無效,並確認予凡投資公司已收回款項,即以存證信函通知增資自始無效,並向台北地院提出確認股東權不存在之訴等訴訟。
鄔時祥表示,富台工程公司雖因之前承接中油第12蒸餾工場統包工程,導致嚴重虧損,但公司堅守品質承諾,仍用心完成此重大虧損的工程讓中油公司順利投產;這幾年臨危受命承擔富台工程公司重責大任期間,除了面對資金的壓力、公共工程承攬條件的限制、外界對公司的信心危機、人員被挖角的窘境、新冠肺炎造成的業務停滯等重大挑戰外,還需面臨有心人士的狙擊騷擾;在此財務拮据,人心浮動之際,率領經營團隊及全體員工上下一心,公司著手業務方向及服務領域的調整,成功轉型跨入循環經濟、再生能源、半導體暨高科技供應鏈、ESG等相關服務。
鄔時祥說,公司這幾年皆有獲利,並逐年打銷歷年的累積虧損,終於在這兩個財務年度有所盈餘,但因待註銷股本作業尚未完成,導致暫無法分配盈餘,對股東深感歉意;一旦完成相關作業,公司會儘快安排發放股利。
鄔時祥強調,富台工程公司是國內不可多得的專業工程公司,近年公司雖然艱辛,但經由全體同仁的努力,以實際的豐碩成果獲得各界的支持及肯定,包含111年第22屆行政院公共工程金質獎、111年經濟部優質獎、111年及112年幸福企業金質獎、113年台北市112年績優綠色採購民間企業表揚、台北市就業服務處第一屆「中高齡者暨高齡者友善企業認證」,以及眾多國際大廠建廠完工褒揚肯定等獎項,實屬工程界難能可貴的堅毅且專業的團隊。
照片來源:富台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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