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立委任內助理費涉貪案,台北地院今(22)日在提示完書證後,開始進入辯論程序,不過,當合議庭提示到高虹安提供的事證,其中「柯建銘公費助理回捐民進黨統計資料」審判長不明白待證何事?高虹安則表示,這是立法院行之有年的;審判長突然表示「怎麼可以讓這個事情行之有年?非常難以想像」。
由於高虹安的部分事證,是在審判中才提出,審判長廖建傑在提示事證階段,特別就新事證逐一詢問檢辯雙方的意思。
由於高虹安提了一份「柯建銘公費助理回捐民進黨統計資料」,檢察官盧慧珊反對,表示資料來源不明無法確定真實性。
就此,廖建傑詢問高虹安資料來源及待證事實為何?高虹安答稱,這些都是從政治獻金網站上面,統計下來都是公開資料,擷取下來都是公開資料,是真實的資料,而且也可以證明立法院即便是資深的立委,公費助理的回捐,並不是被告高虹安辦公室所獨創,確實如黃慧雯所說,說是立法院行之有年的常態。
廖建傑突然表示,那這個常態可能不適合再繼續下去了,立法院是在制定勞基法的這個地方,怎麼可以讓這個事情行之有年,這個他非常難以想像的,所有給助理的薪水都一分一毫都是要讓他們帶回去照顧家裡的,這樣不對。
此外,高虹安提出1張陳奐宇拿著蛋糕的照片,證明她請助理吃蛋糕、下午茶。這個事證也被盧慧珊反對,認為助理工作辛苦,長官慰勞員工理所當然,為什麼高虹安要開口,將部分助理被費回給整個辦公室,包含高虹安使用,她請大家吃蛋糕,跟本案沒有關聯。
高虹安則表示,檢察官起訴的內容當中,包含指控她將辦公室零用金當作私人支出或小金庫,因此她舉出舉出了許多支出給辦公室的費用,辦公室蛋糕、下午茶請助理吃一次,大概也3、4千元,如果她真的將辦公室零用金當成她自己的錢,為什麼這一些她沒有去請款,因為也是請助理去吃的,也有發票的話,那不是就直接去請款就好了,所以是要證明她沒有私用,也沒有不法所有的意圖。
合議庭繼續提示高虹安支出台中服務處部分裝潢費工23萬1236元的相關單據。盧慧珊表示,這個單據顯示,109年11月施工的裝潢費,竟然要到111年12月22日高虹安都選上了新竹市長前,都還沒有繳納這個裝潢費,若廠商不進行催款,是不是沒有要繳的意思?被告是用來證明她的支出款項都是要別人催款,到最後一刻才要交付嗎?這也證明了高虹安的任何的款項,一開始都沒有要支付的意思。
高虹安則稱,這個函文證明了,109年11月到12月,確實有一筆支出是在台中服務處,也就是高虹安地方服務處的裝潢費用,那這個函文也有裡面也有提到,因為這個單據代表高虹安有支出台中服務處的裝潢費用。
黃惠玟在高虹安表示意見後舉手發言稱,這是她任內民眾黨那邊已經結清了,她記得是25萬,收據都在民眾黨那裡,這筆錢是她離職的最主要原因,本來廠商說這筆錢不要了,也不原開發票,高虹安跟李忠庭認為這筆錢就被民眾黨給賺走了,他們賺不到了,李忠庭當時也找了認識的裝潢公司開了發票,廠商後來在109年底開了發票,讓她能清掉民眾黨那裡的帳,為此,高虹安還把她K了一頓,質問她是怎麼跟廠商說的,為什麼又開了發票?所以她看到那個傳真進來「覺得很不舒服」。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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