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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案詰問完畢 將進入辯論程序

高虹安案詰問完畢 將進入辯論程序 9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立委任內助理費涉貪案,今(15)日開庭詰問證人吳達偉、蔡維庭及被告兼證人的「水母」王郁文後,結束詰問程序,22日將進入辯論程序,由於高虹安的辯護律師團隊認為檢方在起訴事實及詰問證人過程中,存在許多曲解,預計進入辯論程序後雙方將激烈交鋒。

今天上午開始詰問綽號「Z9」的證人吳達偉,他證稱確曾於高虹安辦公室短暫擔任助理。對於當時報導指稱黃惠玟帳冊中,記載其某月表帳寫為5萬、而應領薪資寫為0元,被網紅質疑為人頭助理,吳達偉表示,「我確實有領到五萬出頭的薪資」,為什麼顯示0的原因他不清楚,他推測Excel 檔案是可能記錯的,只要不小心按到enter或刪除鍵就會變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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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吳達偉和黃惠玟於109年8月間之Line對話紀錄中提到「領國家的錢又繳回去是違法的」,檢察官詰問吳達偉是否當時已經知道辦公室零用金是違法的?

吳達偉對此表示,當時他看到媒體報導說是違法的,他沒有法律背景,所以相信媒體報導內容,就以為是違法的,才會有這樣的對話內容。吳達偉並表示,黃惠玟說只要辦公室提得出單據,就沒有貪污問題。

為高虹安開發Line BOT的蔡維庭作證時,審判長問他有沒有綽號,蔡直接回答「沒有」,審判長接著問蔡的綽號不是「特哥」?蔡維庭說,他的英文名字是Vict,從來沒有「特哥」這個綽號,印象中高虹安辦公室的人與他互動,有時會稱他「特哥」。

由於蔡維庭屬於高虹安的私聘助理,辯檢詰問的重點也在蔡是否領有高虹安付出的酬勞?以及酬勞的出處。

蔡維庭說,高虹安確實請他於109年間開發Line 機器人系統,以跟民眾說明高虹安提了哪些國會議題,或是選民有選服陳情問題,也可以在line上面提問互動,讓立法院辦公室助理去服務。

蔡維庭也表示,有協助高虹安剪輯國會質詢影片,以及幫忙上字幕,也有跟國會助理們討論。蔡維庭亦證稱,確實收到李忠庭轉交Line機器人開發工作的感謝金6萬元。檢察官詰問6萬元是否由黃惠玟交?蔡維庭則直接答稱「我根本不認識黃惠玟,錢都是李忠庭2次各3萬元轉帳給我的」,由於開發Line BOT有團隊,他把錢平均分給團隊伙伴。

高虹安則表示,蔡維庭幫她立委辦公室寫程式、做選民服務、對民眾通知,也確實收到來自李忠庭轉交的工作酬勞,無論是她交辦的、或是蔡與其他助理討論的,蔡維庭實質上就是她執行國會工作的助理,只是對私聘助理這個名詞沒有認知。

下午詰問的證人是「水母」王郁文,由於王曾於今年1月當庭爆料檢察官偵訊期間說「上面指示一定要起訴高虹安和助理」,事後這段16分鐘的偵訊內容又消失,引起譁然,不過,她的辯護律師之後捨棄勘驗這段筆錄,今天的詰問證人中並未提到「消失的16分鐘」。

王郁文證稱,她在109年2月到9月擔任高虹安的公關助理,負責媒體公關、社群經營、選民服務與陳情,與高談定的薪資是實領4萬6000元但健保費外加,至於為何109年3月前行政助理黃惠玟申報她的薪資是4萬8500元。

王郁文稱,她在高辦,幾乎每天加班,因此,不管黃惠玟有沒有把她加班時數報到上限,「我都有加班」,因此看報表時只稍微看一下加班時數就在上面簽名,薪資部分則沒有去看。

王郁文說,109年3月上班就知道高辦有零用金制度,高虹安並沒有和大家開會討論過,不過,一開始繳回的不多,後來變多心裡確實不舒服,但想到為了同仁、為了高虹安問政順利,且黃惠玟已經開口,所以不好拒絕。

王郁文在109年9月離職前,繳回2萬8000餘元「零用金」。她表示,當時黃惠玟用「悄悄話」的方式告訴她辦公室裝潢費可能不夠,詢問她可不可以將薪水留下,這樣零用金才有餘裕,她想說好聚好散,也希望辦公室有好發展,於是同意繳回。

庭訊接續的提示證據階段,檢察官對王郁文的證詞表示意見稱,由於王郁文在109年3月25日紀錄1290的部分,為其詐領的薪資差額請求納入不法所得的審判範圍計算。

王郁文對此舉手想表示意見,審判長則告知「妳不可以對自己的證詞表示意見」並表示未來將會讓王郁文表達意見。

庭訊進入提示書證後暫時先退庭,將於22日繼續提示剩下的書證後進入辯論程序。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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