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割頸命案 涉案2少年移審裁定羈押禁見 - 匯流新聞網

NEWS

國中生割頸命案 涉案2少年移審裁定羈押禁見
  • 字級

國中生割頸命案 涉案2少年移審裁定羈押禁見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新北市楊姓國中生遭割頸案,行凶的郭姓少年及其乾妹林姓少女10日經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嫌起訴,今(14)日移審新北地院,2名在押少年經開庭審理,裁定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例外准許被告2人與其祖父母、父母及本院少年保護官、學校輔導人員及社工接見通信。可抗告。

新北院裁定理由指出,郭姓少年及林姓少女經訊問後,依卷內事證及相關證人證詞,足認被告2人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本即伴隨有逃亡、串證之高度可能性,並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有互相勾串或與證人勾串、滅證之虞。

法院審酌本案屬校園重大暴力事件,郭姓少年僅因細故持刀刺殺被害人,足認其衝動控制能力不佳,及林姓少女參與本案過程觀之,亦堪認其守法意識薄弱;而本案尚待進行審理程序,若以命被告2人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尚不足以確保日後審判、執行程序之順利進行。

另衡酌被告2人所涉犯罪對社會治安及校園安全危害非輕,且核無刑事訴訟法第114條各款情形,故本院認被告2人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2、3款羈押原因,且有羈押必要之不得已情形,應予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但是,考量被告2人尚未成年,為穩定其身心及接受輔導之必要,例外准許被告2人與其祖父母、父母及本院少年保護官、學校輔導人員及社工接見通信。

這起校園喋血案件,發生在去年12月25日中午12時下課後,該校國三某班女學生到隔壁班級找同學,遭死者制止,並嗆她「你又不是我們班的」,順勢趕她離開教室。女學生不滿被嗆聲,她回到教室告知班上的「乾哥哥」男同學。該男子為幫乾妹出頭,憤而到隔壁班教室找對方理論,2人在走廊爆發激烈口角與肢體衝突,雙方互相拉扯過程中,男同學竟拿出預藏的刀械,朝對方頸部、胸口各刺1刀。由於受傷學生失血過多,傷勢嚴重,經葉克膜搶救5小時恢復生命跡象,12月27日傷重不治。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勾結詐團律師3百萬藏法官辦公室 北檢偵辦中

質疑蔡英文817萬票遭嗆 彭文正自訴李進勇二審仍敗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R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