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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結詐團律師 鄭鴻威移審法院裁羈押禁見

勾結詐團律師 鄭鴻威移審法院裁羈押禁見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檢調偵辦詐騙案,循線意外發現執業律師鄭鴻威勾結詐騙集團,將偵查內容及筆錄內容、檢察官聲押卷證等洩漏給詐團上游人員,經北檢起訴後,在押的鄭鴻威及其助理林佳毅今(13)日下午移審台北地院,法院開庭審理後,裁定鄭鴻威及林佳毅均羈押禁見3個月。可抗告。

鄭鴻威被檢方起訴勾結詐騙集團,除洩漏偵查內容及筆錄內容、檢察官聲押卷證給詐團外,不法所得1200餘萬元,還夥同會計師朋友李昊承洗錢。

鄭鴻威承認洩密,但否認參與犯罪組織、洗錢,他沒有犯此2罪的主觀犯意;若他要隱匿財產,理應把他存放主要財產的2個銀行帳戶提領一空,但他並沒有如此做,且他去年12月以後就幾乎未再接詐騙集團的案件。

不過,檢察官則認為,鄭鴻威在羈押期間透過律師劉育年將telegram的帳、密,及其他指示事項交付給助理林佳毅,已有串證的事實,且本案詐騙集團主謀連柏瑋及其他共犯律師王偉、楊濟宇也尚未查緝到案,有勾串之虞,建請法官續押禁見。

鄭鴻威則辯稱,他確實有交帳、密給林佳毅,因當時他沒想到林會成為共犯,他只是希望員工在他羈押期間,不會發生就業問題,且從起訴書中也看不出王偉、楊濟宇等人涉案,他不打算傳喚未到案共犯作證,不會去勾串;鄭承諾若獲交保,不會聯絡接觸同案被告與證人,希望能300萬元交保。

林佳毅則全盤否認參與犯罪組織、洩密,稱他只是助理,依鄭的指示辦事,事情和資料相當多,他沒辦法逐一分辨哪些資料有問題。

法官訊後認定,林佳毅可以自行打電話、LINE聯絡客戶,鄭鴻威沒必要交付帳、密給林佳毅,2人辯詞不可採,有串證、湮滅證據之虞,仍有羈押的必要性,裁定自今日起延長羈押3個月。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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