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花蓮近海4月3日發生芮氏規模7.2級強烈地震,目前已知造成多位民眾不幸傷亡、民宅及大樓毀損傾斜、軌道及公路橋樑中斷、山區土石嚴重崩塌、部分地區水電中斷等災情,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奉法務部長蔡清祥指示,即日起針對受災地區義務人,於本月底前採行各項寬緩執行措施。
花蓮分署表示,受本次強震襲擊,截至目前為止餘震不斷,搜救行動仍持續進行中,諸多民眾生命、身體及財產遭受極大威脅與損失,行政院已將花蓮縣境公告為震災災區範圍,並自4月3日起生效。正值各界投入救災復原之際,花蓮分署即日起針對花蓮地區義務人,除有特殊情事需即刻執行外,於本月底前全面暫緩執行,內容包含傳繳、扣押命令、現場執行、現場查封等各項強制執行措施。
花蓮分署指出,如義務人因本次災情造成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欠款者,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戶籍資料、租賃契約書、媒體報導等)或災損狀況照片申請分期繳納,花蓮分署將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受理。
如已辦理分期繳納之受災義務人,亦得檢具證明文件或照片申請延長分期繳納期數。此外,災區內義務人如已收到花蓮分署傳繳通知或執行命令,亦可提出相關證明文件或照片聯繫該分署承辦人,或利用該分署官方網站首頁「線上申請」專區申請分期繳納或改期報到,花蓮分署將盡全力協助義務人度過難關。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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