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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惠玟:高虹安是看心情發獎金的好人 李俊俋不管錢

黃惠玟:高虹安是看心情發獎金的好人 李俊俋不管錢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立委任內助理費案,台北地院今(27)日開始證人詰問程序,首先就先後擔任前立委李俊俋、高虹安辦公室主任的「小兔」黃惠玟進行詰問,黃惠玟證稱,高虹安人很好,會視大家加班狀況發獎金,其他辦公室的助理是沒有加班費的;「小兔」說,零用金制度是李俊俋辦公室時代就存在的,2位委員不同處在於,李俊俋不管錢,由她決定核支。

庭訊先由公訴檢察官主詰問,重點在高虹安辦公室「零用金」來源。黃惠玟證稱,零用金來源就是薪資差額,就是你們檢方所謂的薪資浮報,另一個就是加班費。黃惠玟說,她覺得高委員人很好,高會就大家加班情況發給獎金,在其他的辦公室裡面,助理是沒有加班費的。

黃惠玟說,其他辦公室在任內助理時就講清楚「你來我這邊當公費助理,我們沒有加班費」,可是高委員願意用大家加班的狀況,然後發給獎金。向立法院申報、請領加班費後,扣掉高虹安發給的獎金,其他的退回,就是零用金。

至於獎金核發有沒有標準?黃惠玟思考了一陣子難以回答,之後證稱「加班費我唯一觀察的是她(高虹安)心情好就給多一點,心情不好就給少一點或不給」。

黃惠玟本來說自己除了109年2月外,從未拿過獎金,不過,檢察官提示黃自己做的私帳,發現109年4月、10月、11月都記錄有領獎金後,黃惠玟說,這些獎金都是「掛名」,因她一直想離職,就沒有主動報加班,然後高虹安也沒有想過要給她獎金,她想說隨時都要走了,幹嘛欠高虹安人情,那就不要報了,但是助理們都一定會加班。

黃惠玟說,她在高虹安辦公室的工作算很雜,管人事、報帳、新聞、書面質詢資料任用新助理時要幫忙面試,連民眾黨辦活動的企畫也要支援,有時還要安撫黨員間的情緒,例如台中黨部那裡有人心裡不爽好像「網內互打」,她也要去協調雙方。

黃惠玟表示,她曾建議高虹安有其他報加班的制度,採用立法院的規定立法院的規定,因為她覺得高虹安不缺錢。決策過程長達1個月,後來是高辦裝潢花了80多萬,立法院只給35萬元,本來李忠庭說鴻海會支應,但事後支應的人變卦沒錢,在這件事發生後,就確定要採零用金制,高虹安自已講有就辦公室的裝潢費用可以用零用金支出去問過律師;高、李是辦公室裡No.1、No.2,2人都有決策權。

由於黃惠玟也曾任前立委李俊俋辦公室主任,高虹安辯護律師陳宗豪請黃惠玟說明兩者零用金的差別。

黃惠玟說,相同部分是把多餘的加班費領下來作為辦公室的支用,沒有浮報薪水。不同之處就是李俊俋不管帳,她不用向李報帳,同事要用什麼東西告訴她,她就給錢,李俊俋不管。不過,李俊俋辦公室沒有獎金。

至於高虹安使用零用金有沒有「回補」?黃惠玟說,她帳上記載的就是沒有回補的,包括早餐、奶茶及送禮中研院長的600多元1盒紅蔘等,有回補的都「銷帳」了。

合議庭將於4月10日繼續就黃惠玟部分進行一整天詰問,審判長並預告將「長期抗戰」,要檢辯雙方都安排好待處理的事情,以免被庭期影響。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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