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造成10人死亡、逾百人受傷的屏東科技園區內高爾夫球具工廠明揚國際公司大火,屏東地檢署經過4個月偵查,25日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及鄭姓協理等6人,對明揚國際公司法人也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明揚國際公司是在去年9月22日傍發生大火,造成4名消防員及6名員工死亡、逾百人輕重傷;屏縣府明確掌握到明揚有3大嚴重違法事實,首先是明揚廠內存放公共危險物品超過管制數量,明揚屬於丁類中度危險場所,依申請規定只能儲存100公斤過氧化物,但依據事證顯示,廠內竟儲存3000公斤,超過管制量30倍。
屏檢後續將追查火警相關責任,9月27日前往明揚公司母公司明安國際進行搜索,並將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傳喚到案,檢察官偵訊後,認2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刑法公共危險罪、過失致死罪及過失傷害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諭令劉安晧以600萬元、呂英誠以500萬元交保。
28日傳喚明揚公司鄭姓協理到案,檢察官偵訊後,亦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罪、過失致死罪及過失傷害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諭令以4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檢方經4個多月偵查,依一般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等罪嫌對明揚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鄭姓協理、阮姓、林姓、王姓等6名幹部及法人明揚公司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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