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因捲款潛逃加拿大被依詐欺罪嫌通緝的網紅「貴婦奈奈」蘇陳端,其同被通緝的名醫丈夫黃博健、公公黃立雄經營的杏立博全診所,105年將前往求診減脂、拉皮的何姓女子進行手術卻昏迷不醒死亡,台灣高等法院今(23)日判決黃博健、黃立雄及胡姓麻醉師連帶賠償何女家屬867萬餘元。可上訴。
何姓女子是在105年10月19日到杏立博全診所接受腋下除毛、雙腿聚焦超音波減脂及雙側眼周電波拉皮的療程,由胡姓麻醉師為何女進行麻醉,不料,何女卻在療程結束仍昏迷不醒,經送往台大醫院急救仍宣告不治。
家屬提告主張,胡姓麻醉師沒有卸除何女的水晶指甲,療程施行中,何女發生有唇色略白及膚色異常之現象;另血氧飽和度之探測數值持續降低等現象,診所僅提供鼻腔通氣道,即將其留置於診所恢復室,並未採取其他措施以監測其生命徵候並確認昏迷原因,在何女仍昏迷不醒狀況下,僅給予排除麻醉藥劑的藥物,並在療程後3小時,何女仍昏迷不醒才插管並送台大醫院急救不治,請求損害賠償1913萬餘元。
台北地院判胡姓麻醉師及、黃立雄、黃博健連帶賠償何女的父母、配偶、一雙子女460萬精神慰撫金,另付2名子女扶養費港幣57萬8454元、港幣45萬4786元。雙方都上訴二審。
高院合議庭審理認為,何女在爭療程中使用鼻導管供應氧氣,但血氧飽和度監測數值低於正常範圍,且有唇色發白、膚色異常等症狀,顯示何女當時可能有呼吸抑制、上呼吸道阻塞或心血管功能抑制等異常情形,胡姓麻醉師評估仍在監測範圍,並建議繼續該療程,而無積極改善作為,難認符合醫療常規。
另外,當日17時45分該療程結束至當日20時55分轉院間,病歷未見對何女有為適當之監測,且何女於療程結束後經急救處置後遲未甦醒改善,已明顯超過杏立診所的處置能力,胡姓麻醉師未於何女病況超過杏立診所處置能力時及早轉院,安排後續急救措施,亦難認合於醫療常規。是胡姓麻醉師有醫療疏失洵堪認定。
合議庭認為,胡姓麻醉師受僱杏立診所,執行麻醉醫師職務時有醫療疏失而有過失,與何女死亡具相當因果關係,杏立診所為黃立雄等2人合夥,杏立診所無預警倒閉,杏立診所之合夥財產已不足清償合夥債務,黃立雄等2人對於合夥債務不足額應連帶負其責任,所以何女家屬請求胡姓麻醉師、黃立雄、黃博健連帶負賠償責任,應屬有據。
提告家屬包括何女的父母、配偶、子女,他們因何女死亡而飽受精神痛苦,且未成年子女待扶養,高院認為何父請求胡姓麻醉師、黃立雄、黃博健連帶給付精神慰撫金合計460萬元本息為有理由,但是,家屬關於扶養費的請求幣別是新台幣,原審判決卻連帶給付之幣別為港幣,尚有未洽,且對兩造各有不利,因此廢棄改判新台幣228萬0844元及179萬3221元。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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