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聯發科高級工程師王靖傑109年7月猝逝台北寒舍艾美酒店,家屬與酒店間進行民事損害賠償訴訟,酒店在刑事訴訟中提出曾經通知安排計程車,卻遭計程車司機否認,家屬提出警詢筆錄作為新事證,台北地院民庭裁定再開辯論,家屬質疑,如果酒店無法具體證明曾經安排計程車,刑事訴訟部分可能涉及偽證。
王靖傑到台北寒舍艾美酒店會館游泳猝逝,家屬一再質疑酒店延誤就醫造成王靖傑死亡,寒舍艾美酒店在刑事訴訟程序中辯稱,已盡力安排就醫,且曾通知計程車李姓司機載送王靖傑就醫。不過,李安生在台北市警信義分局偵訊時,否認曾接到寒舍艾美酒店通知要載客就醫。
據家屬調閱的警詢筆錄顯示,李姓司機向警方表示,他沒有印象109年7月29日寒舍飯店櫃台有特別交代他載客到北醫就診,如果櫃台有跟他說有病情嚴重的客人他應該會記得,但是這件他完全沒有印象。
至於櫃台是否交代李姓司機再待命?他表示,對於那個案件(指王靖傑案)沒有印象,所以後來酒店有沒有叫他要不要待命他也沒印象,不過原則上如果櫃台有叫他們待命,他基本是等到3至5分鐘,如果後續都沒有接到相關通知,他就會直接去載其他客人,除非有先付現金叫他待命,他才會在那邊等,因為基本上櫃台叫他待命,如果後續客人沒有要坐車了,通常櫃台也不會通知他,所以他不會再特別去問,而且那邊排班的計程車也是有,所以如果有其他客人他就先開走了。
警方特別詢問司機是否經告知客人無須就診故無需待命?李姓司機則確定回答表示「我確定沒有這件事情,我完全沒有印象櫃台有跟我說過,通常飯店櫃台不太會再通知不用待命」。
王靖傑的胞姊王致雅就強烈質疑寒舍艾美酒店在刑事訴訟的供詞,她表示,民事訴訟中提出計程車司機筆錄的事證,寒舍艾美酒店必須舉證這份筆錄的真實性,如果無法舉證,刑事訴訟部分就很可能涉及偽證,家屬將訴訟到底。
此外,家屬並提出「故意不提供呼吸器」、「故意不提供救生員」等10項訴訟補充主張,及王靖傑死亡證明錯誤等10項證據供法院審酌。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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