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中華民國村里長聯誼總會郭姓前會長、桃園市國際暨兩岸教育交流發展協會劉姓理事,去年10月間以2萬元的低價團費,揪團赴大陸福建、河南等處7天6夜旅遊,涉嫌接受陸方招待,桃園地檢署指揮警調搜索,並傳喚郭、劉2人及15名團員到案,檢察官偵訊後,認郭、劉2人涉犯反滲透法等,諭令分別以30萬、20萬元交保。
檢方調查,郭、劉2人分別具有民間團體前會長及理事長身分,去年10月24日至30日,在社區中具有處理公共事務身分之國人,以2萬元的低價團費,即可參加以尋根之旅為名義,到大陸地區福建、河南等地,進行7天6夜旅遊,並接受大陸地區國台辦單位安排住宿及飲宴。
旅遊期間,國台辦單位及被告郭某等人發言,請託同行國人支持「兩岸一家親」及特定政黨等言論,以此招待食宿之不正利益,行賄具有投票權之人。
檢察官偵訊後,因認被告郭、劉2人均涉犯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受滲透來源委託、指示、資助,而對有投票權之人行賄等罪嫌,然因無羈押之必要,而分別諭知30萬元、20萬元具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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