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今年5月間台中爆發未成年少女被拍各種猥褻行為、動作影片,拍攝裸照並上傳,被害人多達86人,如同「韓國N號房」的台灣版,台中地檢署經數月偵查,今(7)日依組織犯罪、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嫌,將潘姓男子等6人提起公訴,檢察官並建請法院審酌潘姓被告等6人惡性重大,對人性尊嚴及社會秩序之危害嚴重,從重量處被告潘男、陳男、劉男各有期徒刑30年、被告李男有期徒刑10年、被告張男有期徒刑7年、蘇男有期徒刑5年,同時聲請宣告被告等人之不法所得共約新台幣800萬餘元。
檢方調查,潘男、張男約自110年間起即創設「SCP」社群犯罪組織,從事散布未成年性影像犯罪,之後陳、劉、李、蘇姓男子陸續加入該社群,開始對外招募會員。
「SCP」社群初始採PT點數作為交易使用,點數取得方式為會員上架影片,其他會員下載購買即可獲得PT點數,再以得到之PT點數,去購買其他會員上架之影片,類似以物易物方式,就是以自身上傳、售出自創的兒少性剝削影像兌換網站點數以下載(購買)其他會員自創的兒少性剝削影像。
潘某等人之後自112年4月1日起改以繳交泰達幣儲金成為會員,並以泰達幣儲金換為SP點數後交易購買性影片,取得未成年性影像,潘某等人即以販售未成年性影像牟取暴利。
而被告陳男、劉男為取得兒少性影像,即以詐騙方式,於網際網路社群軟體IG 內,對象鎖定未成年少女,以高薪招募模特兒為由,誘騙未成年少女上當,並仿以「韓國N號房事件」,自詡為「台蘿教主」,要求未成年少女做出各種猥褻之行為、動作,拍攝裸照上傳。
陳、劉2人並加以恐嚇要將少女所拍之裸照流傳予其家人、親友、同學等,致使少女心生畏懼,受他們恐嚇拍攝而持續上傳性影像,其中數位少女甚至因深受其害而有自殘行為。
他們取得少女之性影像後,即製作成影像禮包傳送至SCP社群內販售獲利,該社群短短3月內,獲取不法所得約800萬元。
檢察官陳祥薇指揮專案小組佈線追查,在網路社群Telegram中蒐集相關證據,再經由人臉辨識陸續清查得知眾多被害人資料後,為保護未成年人及為被害人到全國各地往訊共86名被害人,以澈底清查被告潘男等人之犯罪事證,並在7月3日、8月16日、9月20日、11月23日執行共4波搜索,拘提28人、搜索26 處處所,陸續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潘、陳、張、劉等4人禁見獲准,並於今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中檢指出,數位科技發展迅速,被害人性影像一旦遭外流散布,造成被害人心理傷害將難以抹滅,呼籲大眾切勿輕易傳送個人隱私照片予他人,並為保護被害人及達到除惡務盡,如有因相同或類似情節遭詐騙私密照片、影像之被害女子,可以電話或書面向中檢聯繫,將由本案專責的女性檢察事務官受理。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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