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到飽餐廳打包還發文罵店家 網紅竊盜誹謗判4月確定 - 匯流新聞網

NEWS

吃到飽餐廳打包還發文罵店家 網紅竊盜誹謗判4月確定
  • 字級

吃到飽餐廳打包還發文罵店家 網紅竊盜誹謗判4月確定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本名鍾馥羽的網紅「鍾小羽」,111年1月23日到新竹的吃到飽餐廳用餐,卻趁餐廳工作員不注意,把煮熟的牛肉約5、6片、龍蝦2隻、白蝦2隻放進自備的塑膠袋打包,離開餐廳後還在臉書發文罵店家「東西冷凍過期不新鮮」,新竹地院依竊盜罪、誹謗罪合併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鍾馥羽上訴二審,高院駁回她的上訴,維持徒刑4月原判確定。

檢方起訴指出,鍾馥羽是在111年1月23日下午3時許,在新竹縣的「印IN(ININ)麻辣鍋放題」餐廳用餐時,明知該餐廳採取「吃到飽」的消費方式,未在餐廳內食用之食材均不得任意外帶,而屬於餐廳所有。鍾馥羽竟趁該餐廳工作員不注意之際,將已煮熟之牛肉約5、6片、龍蝦2隻、白蝦2隻放入私自準備之塑膠袋內而得手。

鍾馥羽離開「印IN(ININ)麻辣鍋放題」餐廳後,在回臺北市住處途中車上,透過行動電話連結網際網路後,在社群網站臉書「鍾小羽Kay’s family」粉絲團內標註「印IN(ININ)麻辣鍋放題」餐廳,並發布內容為「死不承認自己東西冷凍過期不新鮮…這種黑心龍蝦吃了掛急診都不只600了…店長還死不承認龍蝦食物都有問題…龍蝦是黑的,和牛是假的,騙鄉下人不懂是嗎?…底下附黑心龍蝦相片,各位朋友如果不怕拉肚子可以去嚐嚐,出事我不負責喔!…」等不實言論,供不特定人上網觀覽,而以此方式指摘足以毀損「印IN(ININ)麻辣鍋放題」餐廳及餐廳負責人的名譽。

新竹地院審理時,鍾馥羽不否認打包龍蝦,否認竊盜,辯稱因為龍蝦是黑的,她要拿出去化驗。餐聽老闆出庭證稱,鍾馥羽餐廳內用餐,有使用直播,有網友看到鍾疑似有偷食材的行為,就打電話告訴餐廳,經店員聯絡他到餐廳發現鍾座位旁有一袋塑膠袋裝的食材,裡面有龍蝦、蝦及牛肉,鍾對袋內食材則稱太燙,說要把食材放涼,她也有說食材不新鮮。

法院認定,鍾馥羽先是否認將食材裝入自備塑膠袋內,之後又藉詞食材過燙,也未再向餐廳老闆質疑食材不新鮮,辯詞屬事後卸責,不足採信。

至於鍾馥羽在臉書誹謗餐廳部分,法官認為餐廳提供消費者未煮熟的生鮮食材,龍蝦上桌時,已經將蝦身與蝦頭分離,並將蝦頭對半剖開,自外觀上已可輕易察覺該龍蝦的狀態,鍾馥羽所提出的龍蝦照片,呈現煮熟狀態,且蝦身中已無任何蝦肉存在,而蝦頭部分亦僅殘留部分碎肉,龍蝦為冷凍過期而有發黑情況,鍾馥羽於龍蝦甫上桌時,即應與發現才是,豈會仍將龍蝦燙熟後加以食用,所以,化驗的辯詞也不可採。同時,「和牛」的發言只是鍾憑自己口感的主觀感受,沒有向餐廳查證就恣意發表「假和牛」。

竹院因此依竊盜罪、誹謗罪各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鍾馥羽應執行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鍾上訴二審,合議庭認原審判決就被告上訴意旨所指摘的犯罪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均無違誤,量刑及應執行之刑亦屬妥適,駁回鍾的上訴,全案確定。

照片來源:Unsplash 示意圖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性侵未成年身障女兒 與母達成和解二審減判2月

78屆更生保護節慶祝大會 陳建仁肯定自我創新與突破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R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