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先前刊登徵才廣告,因聯絡人、地址、員工人數等都被遮掩,被當時民眾黨發言人徐千晴嘲諷「詐騙集團」,鄭認為徐損害其名譽,起訴向徐求償60萬元,並在臉書刊登判決內容,台北地院審理後,徐並非指控,而是意見表達,駁回鄭運鵬的起訴,徐千晴免賠。可上訴。
今年5月2日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說,低薪是教育出問題,因為教出來的學生沒有那個價值。隔天鄭運鵬就在臉書上貼出民眾黨在人力銀行開出的徵才訊息,並酸民眾黨用基本工資招聘黨部秘書,驗證柯文哲所說「用香蕉只能請猴子」的理論。
徐千晴隨即在臉書反擊,除了為民眾黨徵才提出說明指出民眾黨本次擴大徵才,條件也高於市場行情,公開透明,職務內容本就會根據薪資與資歷調整,這個職缺提供職場新鮮人,求職者自會評估是否合理,許多新鮮人甚至頗有經驗者都來應聘。
話鋒一轉,徐千晴反諷鄭運鵬「反觀鄭委員的徵才廣告,聯絡人、電話、地址、員工人數都不透露,猶如詐騙集團讓人卻步」。
鄭運鵬要求徐道歉未獲搭理,於是向北院提告求償,認為徐千晴未經合理查證就指鄭運鵬「猶如詐騙集團」,還透過發文闡述徵才、資訊不透明等非事實的言論,都對鄭運鵬產生負面評價,況且實務見解也指「不是用可受公評就可帶過」。
不過,法院審理後認定,徐指稱的「猶如詐騙集團」,並非指鄭運鵬確為詐騙集團,而是對徵才廣告形式,沒有提供相關訊息「好像」詐騙集團,只是意見表達。
法院並認為,鄭運鵬多次任立委,屬公眾人物,名譽權相對言論自由應有較高程序退讓,面對尖銳言詞也許感受不佳,仍非名譽權所保障的範圍,判決駁回鄭運鵬之訴,徐千晴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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