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暴高嘉瑜還要坐牢14天 新北檢通知林秉樞到案執行 - 匯流新聞網

NEWS

施暴高嘉瑜還要坐牢14天 新北檢通知林秉樞到案執行
  • 字級

施暴高嘉瑜還要坐牢14天 新北檢通知林秉樞到案執行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對前女友、民進黨立委高嘉瑜犯下傷害、偷拍等家暴案的林秉樞,被依7項罪名判刑2年10月定讞,其中判刑8月的傷害罪不得易科罰金,必須入監服刑,不過,林秉樞共被羈押226天,折抵刑期後最少還要坐牢14天,新北地檢署已通知林秉樞近日到案執行。

林秉樞是110年11月被立委高嘉瑜指控,在新北市某飯店內拘禁她人身自由及施暴,恐嚇散布不雅照片,並逼迫她寫下自白書;參加林母告別式時,林因不滿她未邀請副總統賴清德到場,當場發飆扯掉她帽子與口罩,狂吼逼她當眾下跪。

新北檢火速分案調查,去年12月聲請羈押禁見林秉樞獲准,今年1月依偽造文書、妨害祕密、私行拘禁、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恐嚇等8項罪名起訴。

新北地院一審判決林秉樞妨害秘密等8罪共判林2年10月徒刑,其中傷害罪判8月、其餘犯行共判2年2月,可易科罰金72萬元。林上訴二審被駁回,沒有再繼續上訴,全案定讞。

雖然林秉樞不能易科罰金的刑期有8個月,但他共被羈押226天,折抵後還須坐牢14天,不過,其他可易科罰金的2年2月刑期,檢察官仍可裁量是否准予易科罰金,新北檢已經通知林近期到案執行。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養路士收買路財 藉管理挖路索賄二審判刑2年10月

受陸資助宣傳參選 台灣人民共產黨主席被訴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R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