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涉及掏空、內線交易、炒股三大弊案,二審被判刑8年、16年,目前最高法院審理中的國寶總裁朱國榮,因沒有依法院交保規定到住處轄區派出所報到,經傳喚、拘提未獲,具保人又無法攜同其到庭,台灣高等法院今(22)日裁定,沒入具保人朱佩瑜繳交的4億保證金併實收利息,並將儘速作業通緝部分。
前特偵組在105年偵辦中信金弊案,10月5日依涉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朱國榮,偵查中被羈押的朱國榮在北院移審時,以健康理由請求保釋,並具對保釋金額採「隨法院開價」的態度,於是創下4億保證金的天價,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且規定每天都必須向住家轄區的台北市警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報到。
9月8日朱國榮突然沒有到派出所報到,員警前往其住處訪視,家人竟不知其去向,警方於是具相關查訪資料通報通報高院,承辦法官於是在14日開庭通知朱及其具保人、辯護人到庭訊問,不過,朱仍未到庭,辯護人也無法聯繫朱國榮。
承辦法官21日再度開庭並發出拘票拘提朱國榮,同時傳喚當初的具保人,就是朱國榮的親妹妹朱佩瑜,詢問朱的下落,不過朱女冷靜表示,很久沒跟哥哥聯絡了,不知道他在哪裡。對於法官諭知保證金會被沒收,朱女則答稱「那我也沒辦法」。
合議庭經評議後,認為朱國榮違反法院限制住居、定期報到之命令,經傳喚、拘提未獲,具保人又無法攜同其到庭,足認被告朱國榮已經逃匿,本件目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高院合議庭爰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裁定將具保人朱佩瑜繳納的保證金併實收利息沒入。另關於通緝部分,高院目前正儘速作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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