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澎湖縣議長劉陳昭玲涉嫌在車船處、消防局、衛生局等單位的人事調動上「喬人事」,再收取關說對價,同時,還向車船處長施壓預算案,收受車船處長賄款,澎湖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南調組歷經數月密集偵查,今(4)日依貪污罪起訴劉陳昭玲及其陳姓機要秘書,涉案的8名官員則分別以向公庫支付5萬元至30萬元不等金額處分緩起訴。
檢察官並在起訴書中指出,審酌被告劉陳昭玲長期擔任澎湖地區民意機關代表,執議事牛耳多年,應明知縣府人事應謹守公正透明原則,竟仍利用議長身分對縣府局處首長施加壓力,使局處首長不得不遷就劉陳個人意志為人事安排,事成後再向請託者索求賄賂、大收桃李之饋,藉以中飽私囊,顯已嚴重戕害現代公務體系之廉潔性,對轄內吏治清明危害甚鉅。
且劉陳昭玲在檢廉發動搜索前就指示陳姓機要秘書刪除議會監視器畫面滅證,並有勾串涉案人的舉動,加上劉陳雖在偵查後期已坦承大部分犯行,仍認其犯後態度平平,因此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至於陳姓機要秘書,檢方則認為其對外代表議長,並替議長出面處理收賄的關鍵機密事務,實為議長手足之延伸,是案中極為核心角色。不過,陳某在遭羈押後,較早願意坦承犯行並供出案情重要關聯事項,對後續偵查作為提供相當程度的助益,悔意可見一斑,且陳某並未獲得行賄者的金錢利益,建議法院從輕量刑。
檢方起訴劉陳昭玲在109年得知車船處「『澎湖縣政府南海航線交通船養護計畫」預算案,就指示陳姓機要秘書向賴姓處長施壓,要求賴姓處長以15萬元購買市價僅2萬餘元BV二手包,隨即表態支持預算案,賴某怕未來車船處業務遭議長刁難,交付15萬元。
此外,劉陳昭玲在文光國小校護人事案收受徐姓護理師100萬元替其喬校護一職;在消防局人事案中收受許姓、廖姓隊員15萬元為其喬消防分隊小隊長職務;車船處臨時人員出缺,劉陳昭玲收受曾姓民眾36萬元,將曾的高姓養女喬到車船處任臨時人員;社會局的曾姓科長想調到衛生局任職,透過其父以10萬元代價請託劉陳昭玲成功將其喬到衛生局擔任科長。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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