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媒體人彭文正質疑總統蔡英文博士論文有假,遭當時任職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偉依加重誹謗罪起訴,並因彭滯留海外,遭法院通緝,彭跨海委託律師提告黃偉求償200萬元,並將確定判決登報,台北地院民庭判彭敗訴,彭上訴卻未繳31200元裁判費,再遭北院裁定駁回。可抗告。
彭文正始終質疑蔡英文的博士論文真假,108年9月蔡英文先後提告林環牆及賀德芬2名位教授,並追加告彭加重誹謗罪,當時黃偉擔任北檢檢察官將彭起訴,彭文正認為,黃偉也主觀論斷他「心生怨懟,為對此表示抗議並謀求生路」。
彭文正主張,黃偉抹黑他的人格和名譽,請求黃偉賠償200並將確定判決理由刊登在3家報全國版版頭一日。
北院審理認為,檢察官因執行職務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且就參與審判的案件犯職務上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才需負損害賠償責任,而黃偉並沒有因起訴彭文正加重誹謗的案件,被追訴或判決有罪確定,因此彭文正主張的事實,與法律構成要件不符,故不經言詞辯論程序,判決駁回。
彭文正不服上訴,北院5月9日裁定彭應在收到裁定後5天內補繳第二審裁判費31200元,但彭文正同月12日收受裁定後,仍未在期限內繳裁判費,台北地院裁定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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