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im.B吸金詐騙案,經2次約談「大帳房」女協理顏妙真,並曾向法院聲請羈押,卻分別以30萬及60萬元交保後,今(14)日第3度將她約談到案,檢察官訊後認為她涉犯銀行法重罪,且有協助脫產、串勾、滅證之虞,再次聲押禁見,台北地院法官開庭後裁准羈押禁見。
北院的羈押理由指出,依被告供述及偵查卷內證據,足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後段之犯罪嫌重大,且所涉係屬最輕本刑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並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3款、第105條第3項前段規定,裁定被告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顏女是台灣金隆科技公司的大帳房,先前曾被約談,並諭知以30萬元交保。檢調勾稽查扣事證,懷疑im.B稱的債權有95%是假的,重複將債權上架,實際上不存在借款人,投資人匯款進原始債權人帳戶,透過以「前金補後金」,類似以往「投資公司」模式的騙局運作,為查明im.B媒合的債權真實性,因此曾二度約談顏女到案說明。
由於日前新竹營運長陳振中被檢方發現有嚴重滅證行為,檢方擔心當中金流出現斷點,且顏女在外恐有勾串、串證之虞,因此向法院聲押禁見。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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