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立法院審查監察院長提名人事案時,爆發藍綠衝突,國民黨立委陳雪生被民進黨立委范雲指控以肚子頂她性騷擾,求償5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判陳賠償8萬元,陳不服上訴,北院民事庭今(6)日駁回陳的上訴,判賠8萬元確定。
范雲提告主張,109年7月14日在立法院審查監察院人事案時,遭陳雪生以肚子碰撞背部至少3次,經她向陳表示「很噁心、這是性騷擾」等語,陳雪生竟以嘻笑方式回應「用肚子不會懷孕,不算性騷擾」等不雅且充滿性暗示之言語,使她感覺被冒犯、不受尊重、羞辱及氣憤。
范雲表示,她公開抗議後,陳雪生於媒體採訪時,竟又表示「我又不是餓死鬼」,更辱罵她「神經病」、「往自己臉上貼金」等不雅且貶抑被上訴人性別、年齡及外表等歧視性言語,傷害及羞辱她的人格,使她無端遭受非議,精神上飽受痛苦。
陳雪生則辯稱,當天原擬進行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審查會,因國民黨欲以佔據主席台方式抗議表達對這個提名的不滿。雙方進入議場後,因佔領主席台時之相互推擠而有肢體接觸在所難免,他並非故意以腹部碰觸范雲背部,亦無性騷擾之意圖。
他是因被范雲不實指控,憤怒下基於自衛、自辯回應范雲,其言詞雖不優雅得體,卻是一般人通俗之用語,並未寓有性或性別之實質內涵,無損范雲的尊嚴,亦未使人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范雲申訴以肚子頂撞下背部行為,業經台北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認定不構成性騷擾。再「我又不是餓死鬼」、「神經病」、「往自己臉上貼金」,與性或性別無關聯等語。
合議庭審酌後認為,陳雪生稱因推擠無意間碰觸,而依據現場照片及證人證詞,可認陳是故意以其肚子碰觸范雲背部,而該行為已構成性騷擾。陳雪生稱「用肚子不會懷孕,不算性騷擾」、「我又不是餓死鬼」、「神經病」、「往自己臉上貼金」,屬於自辯、自衛且無性之意涵,但自其言論整體脈絡觀之,此亦構成性騷擾。因此駁回陳的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范雲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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