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南地檢署起訴移審的新化白骨案成為台南地方法院首件符合國民法官法中「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的規定,羈押中的王姓被告,因共同涉犯家暴殺人罪案件,將成為該院首起國民法官審理案件。
去年7月間,台南市新化區礁坑里一處偏僻山林地,被人發現1具白骨,警方根據DNA比對出死者是住在台中市太平區的22歲陳姓女子,循線逮捕涉嫌打死陳女並棄屍的王姓前男友及另名王姓共犯。全案偵結後,檢方依家暴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台南地院表示,這起家暴殺人案以電腦分案由本院刑七庭辦理,現已訂於本月15日先進行協商會議(依法不得旁聽),以利準備程序進行,後續法院將依法定程序選任6名國民法官,與本院3位職業法官,就本案共同審理、評議、論罪及量刑。
南院指出,應適用國民法官法之案件,為避免預斷,依國民法官法規定,承審的合議庭暫時不會接觸案件卷證,縱有人犯移審,於起訴後至第一次審判期日前,有關強制處分及證據保全之事項,均由本院強制處分庭處理。
新化白骨案兩名被告於4月28日移審,經南院強制處分庭法官訊問後,因認其等涉犯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及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非經羈押顯難順利進行審理,業已裁定被告二人准予羈押,並均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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