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市前勞動局長陳信瑜被控在內任不實使用首長特別費,總計詐領9筆共涉貪2萬2656元,被台北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陳還有報銷3張消費牛肉麵的發票,也被依貪污罪移送,北檢認這3張發票合計未達千元,且在市府內消費,將陳不起訴處分,並依職權再議,台灣高檢署駁回北檢再議,陳的牛肉麵發票不起訴確定。
陳信瑜是被控在北市勞動局長任內,將自家用食材、女兒外套、家人聚餐吃火鍋都用特別費核銷,把公費當家用,總計詐領9筆共涉貪2萬2656元,北檢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不過,陳信瑜核銷的10張發票外,還有3張109年在台北市政府內消費牛肉麵的發票,也被調查局移送不實核銷首長特別局費。陳信瑜向檢方辯稱3張牛肉麵的發票是買給同仁的,卻遭勞動局人員作證否認。
不過,檢察官認為,這3張發票金額合計未達千元,都是在台北市政府內消費,從寬認定這3張發票屬於公務支出,今年3月間以罪嫌不足,將陳信瑜不起訴處分,並依職權送台灣高檢署再議。高檢署經審核後,認同北檢的法律見解,以北檢再議無理由,駁回北檢職權再議。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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