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江柏儒經營臉書「脫北者冰狼」粉專,經營者109年影射時代力量內部談話是由台中市議員吳佩芸所錄並外洩,經吳女提告,台北地院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將江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江柏儒109年8月25日下午利用設備連結到Facebook網站,在「脫北者冰狼」粉絲專頁上,轉發「不禮貌鄉民團」所刊登關於時代力量政黨前黨主席黃國昌之非公開談話被私錄且該私錄音檔遭散布之文章,並於轉發時在前揭文章上方加註「他講的是真的」、「人渣文本唬爛,黨內給的,昌明敏台中分部,曾選議員吃鍋貼」、「女性」等文字。
江柏儒並於文章發表後,更在文章留言區發表「吳佩芸,高鈺婷,陳志明,連郁婷,簡嘉佑,開放猜謎囉」之文字,使不特定人均得藉由瀏覽江所發的文章及留言後,得知其所指對象即為吳佩芸,以此方式不實傳述吳佩芸為私錄黃國昌非公開談話並散布該錄音之人,足以貶損吳佩芸之名譽及社會評價。
江柏儒在法院審理時辯稱,指射對象確實是吳佩芸,並依據雜誌報導猜想誰可能洩漏錄音檔,而吳女是政治人物,他的文章與留言都是政治性言論,不應該認定他有罪。
不過,法官認為,吳佩芸108年9月至109年2月曾任時力黨團秘書長,卻無端被指私錄黨內公開談話並洩漏,導致時力支持者懷疑吳女,足以貶損吳女的名譽。再者,政治性言論固然受到言論自由保障,但並非所有提及政治人物的言論都是政治性言論,更不能以評論政治為外皮,實際上是進行不實陳述。
北院審江柏儒未經查證,便公開指吳佩芸私錄非公開談話並散布,以及未達成和解等情,依法判刑。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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