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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之亂黑衣人砸毀警用螢幕 判賠8000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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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之亂黑衣人砸毀警用螢幕 判賠8000元確定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110年4月間被黑衣人闖入,四海幫分子徐權更砸毀警用電腦,被依妨害公務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確定,松山分局附帶請求民事賠償,台北地方法院今(14)日判徐權應賠償8000元確定。

松山警分局督察組教官楊忠蒞110年4月16日凌晨酒後,與徐權等10名黑衣人起衝突,徐等人追逐楊衝進中崙派出所,因找不到楊,大聲咆哮,徐權抄起鐵椅,砸壞值班台警用電腦螢幕,檢方偵結後,僅起訴砸壞電腦的徐權。

一審認為,徐無視警方勸阻,砸毀公務用電腦,法治觀念淡薄、藐視公權力,不宜寬貸,考量他坦承犯行,雖與蕭和解,但警用電腦所有權人不同意,且徐尚未賠付,判徐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確定。檢方不准徐易科罰金,徐權入監服刑。

民事部分,松山分局向徐權提告請求賠償20萬8000元,分局委任律師指出,其中螢幕損失8000元,另外20萬元為侵害機關名譽權的非財產損害。

北院審酌後,認為徐權砸毀電腦事證明確,且徐權不爭執,但是名譽權受損的部分,蕭姓、楊姓員警在偵查中都證稱,沒有人對他們為強暴、脅迫或辱罵等行為,那群人只是要找那名男子等語,難認徐權有以這些行為侵害松山分局名譽權的故意或過失,松山分局主張徐權侵害其名譽權,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等語,並非可採。所以判決松山局請求徐權賠償名譽權受損的非財產上損害賠償20萬元敗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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