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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泰科技前法務經理勾結外人詐財 判刑2年因酒駕不緩刑
明泰科技前法務經理勾結外人詐財 判刑2年因酒駕不緩刑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位於竹科的網通大廠明泰科技,前法務經理呂紹甫在102年勾結有業務往來的大陸地區金馬律師事務所女律師蔣楚明,利用向明泰科技佯稱辦理多項專利等法律案件,卻將錢匯進蔣女在境外設立的紙上公司帳戶,詐走2千多萬元,新竹地院一審判呂徒刑7年;高院審理後因呂認罪,與明泰公司以2706萬元調解,台灣高等法院今(1)日依3個詐欺罪判刑2年,沒收1322萬犯罪所得確定,不過,呂因酒駕,不得緩刑。

檢方起訴,呂紹甫與蔣楚明勾結,由蔣楚明設立 ALPHA IMAGE LIMI TED公司,並開立香港匯豐銀行帳戶,由呂紹甫向明泰公司回報,明泰公司於是審核通過、建檔,以 ALPHA IMAGE公司取代金馬律師事務所為明泰公司的法律專業服務供應商,並以ALPHA IMAGE公司香港匯豐銀行帳戶作為律師費用付款帳戶。

呂紹甫與蔣楚明並未提供自100年起到104年包括「Witness Fee RegardingScrap Materials」在內的105項法律服務,仍由蔣楚明開立 ALPHA IMAGE公司發票,由呂紹甫向明泰公司請款,致明泰公司誤認蔣楚明提供法律專業服務,將費用匯 入ALPHA IMAGE公司香港匯豐銀行帳戶,折合新台幣共計22927282元。

呂紹甫與蔣楚明並無包括「Re-examination ofprosecution of IP」的7項專利申覆案件,仍由呂紹甫以ALPHA IMAGE公司發票向明泰公司請款,致明泰公司誤認蔣楚明提供法律專業服務,付款共計1545418元。

明泰公司與美國Phoebe公司間貨款訴訟並不是由蔣楚明提供法律服務,該案達成和解後,呂紹甫就在102年11月間,透過明泰公司委任的美國Ardent律師事務所Hubert律師向Phoebe公司佯稱ALPHA IMAGE香港匯豐銀行帳戶為明泰公司受款帳戶,造成Ardent律師事務所及Phoebe公司均誤信為真,由Phoebe公司於102年12月間將和解金113萬4397元美元匯入Ardent律師事務所轉匯至ALPHA IMAGE香港匯豐銀行帳戶,再由蔣楚明於102年12月13日自ALPHA IMAGE公司香港匯豐銀行帳戶匯款106萬4332元美元至明泰公司帳戶內。

高院審理時呂紹甫認罪,高院認為呂與明泰科技以2706萬元成立調解,除已支付其中340萬元外,並設定不動產抵押擔保,量刑基礎和應沒收的犯罪所得有所改變,因此撤銷原判決。

合議庭認為,呂紹甫為明泰科技法務主管,竟與蔣楚明聯手向公司敲詐,還詐取明泰公司他案訴訟的和解金,是濫用明泰科技對他的信賴,侵害他人財產權益。考量呂坦認犯行又與公司調解,3個詐欺罪各處1年10月、8月與10月徒刑,應執行2年,未扣案的犯罪所得1322萬9323元沒收。因呂去年10月14日吃完羊肉爐後酒駕而犯公共危險罪,被判4月徒刑確定,因此無法緩刑,案件定讞。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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