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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拒罰12年 屏東分署扣押保險給付終全數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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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拒罰12年 屏東分署扣押保險給付終全數追回

酒駕拒罰12年 屏東分署扣押保險給付終全數追回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屏東有位張姓男子100年在恆春酒後騎乘機車時不慎擦撞其他車輛,被裁罰6萬元,104年又拒絕酒測被罰9萬元,張男「堅絕抗拒」繳納罰單,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持續追查張男有投保郵局壽險,於是電話告知張男,再不繳罰鍰就扣押他的保險給付,不數日張男就抱著現金全數繳清。

張姓男子100年在恆春騎乘機車時不慎擦撞其他車輛,警察到場處理時測得他的酒測值超標,監理站對他開罰6萬元,104年間張男又因拒絕酒測,而被監理站裁罰9萬元,張男擺明了「就是不繳」毫不理會罰單,案件自102年起陸續移送屏東分署執行。

屏東分署受理後著手調查張男財產,近十年間只要一發現他銀行有存款就扣存,有上班就扣薪,但是扣押命令到達金融機構時卻總是剛好沒有存款,扣薪命令則因張男離職而老是執行不到,讓執行人員傷透腦筋。

執行人員苦思如何突破案件時,鍥而不捨地調查發現張男有投保郵局壽險,且按月由第三人帳戶轉帳繳納保費,執行人員於是電話聯繫張男催繳,告知再不繳錢分署得對郵局核發執行命令扣押他的保險給付,數日後男子終於親自抱著15萬元現金來到分署,一次繳清欠了快10年的酒駕罰單。

屏東分署表示,保險公司收到分署的執行命令,就不能讓欠繳人辦理保單借款或者變更受益人,而且依據最新實務見解,分署於符合特定要件下還可以通知保險公司終止保約,將保險公司應返還給欠繳人的解約金用以充抵所滯欠的稅費。近期春酒聚餐宴飲機會日增,分署提醒酒後切勿開車以避免傷人傷己,為響應酒駕零容忍,分署必定徹底執行酒駕案件,以守護用路人的交通安全,並貫徹交通正義。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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