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雲林地檢署與警調人員春節期間破獲1.2億元偽造偽鈔集團,今(15)日偵查終結,被告廖鴻鈞等4人被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之偽造幣券、《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發起、指揮、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嫌起訴,使用偽鈔的朱姓被告等3人則依行使偽造之通用紙幣、意圖供行使之用而交付偽造之通用紙幣等罪嫌,提起公訴,面額1億2049萬1500元偽鈔全數聲請沒收。
檢方起訴指出,被告廖鴻鈞與楊姓、洪姓、李姓嫌犯等4人自111年 11月初起,基於偽造幣券之犯意聯絡,先由廖鴻鈞、楊嫌指示洪嫌排版、設計面額為新台幣1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之偽鈔電子圖檔,再由洪嫌、李嫌送往印刷廠印製。
朱姓嫌犯基於收集、交付偽造之通用紙幣之犯意,自111年11月6日起,多次以每張1元之價格,收受、購入廖鴻鈞寄送的偽鈔,再以每張7元之價格,販售偽鈔予黃姓嫌犯及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購買者。
黃嫌基於收集、行使、交付偽造通用紙幣之犯意,於111年11月16日,以760元之價格,向朱嫌購買面額1000元偽鈔100張,除用以購買商品外,又分別於111年 12月3、24日,交付1000元偽鈔10張、60張予張姓嫌犯。
張嫌又取得這些偽鈔後,基於收集、行使偽造之通用紙幣之犯意,先於111年12月20日,在雲林縣虎尾鎮,使用1000元偽鈔2張給foodpanda外送員,購買飲料、餐點;又在111年12月21日,在雲林縣虎尾鎮,使用1000元偽鈔1張給計程車司機,給付車資;再於111年12月23日,在屏東縣屏東市使用1000元偽鈔1張給foodpanda外送員,購買飲料。
檢察長張春暉特別呼籲,偽鈔流通將導致經濟問題與貨幣信用受損,雲檢極為重視,自去年坊間傳出偽鈔訊息起,即成立專案小組持續追查偽鈔集團,在專案小組努力不懈追查下,終於破獲上開偽鈔集團,並立即蒐證、起訴,維穩正常貨幣流通。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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